山洞中的脚印非常杂乱(这些脚印是萧明允事后做的),远远不止三个人,初步判断,这里是赏金猎人的栖身之处,看起来,一切都与萧、谢二人无关。
至于被砍死的那几位,只能说,不知道他们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那个团体向来以利益为重。
县令:“你二人可见过他们?”
萧明允/谢澄安:“没有。”
县令:“你们从何处下的山?”
萧明允/谢澄安:“那边。”
虽然事先对过了口供,但是六个人各用各的脑子,又不可能把所有的细节都想到,一来二去,郝家兄弟们漏洞百出,可是他们并不甘心。
说什么,赏金猎人和他们的兄弟两败俱伤,才叫萧明允得了便宜,你一言我一语,煞有介事,李有福看不下去了。
李有福:“我作证!老虎就是他们两个打死的,我进山的时候,就见过郝家兄弟,本来想跟他们打个招呼的,却听到他们在商议……”
此处省略郝家三兄弟的密谋。
李有福:“我虽然没有打着老虎,但是也怕了他们,下山的时候便避着他们,走的另一条路,就是在那条路上,遇见他二人的。”
“他在烤肉,”指萧明允,“他去采菌子,”指谢澄安,“我一时鬼迷心窍,偷了他们的虎皮。”此处省略偷虎皮的经过。
李有福:“他们不计前嫌,叫我进去避雨,还给我吃的,我腿上的伤,也是这位小郎君包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