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那爱人,权势、金钱,不及自己,也不会是双腿出问题,无法正常独立行走的人。
宫墨寒无法克制,内心的自卑,敏感,他低声呼喊,关于沈怀苏的爱称,见沈怀苏,当真是没有反应,当真是哭累了、睡熟了,这才敢撕破自己的“严肃假面”,重重地,去呼出一口长长的气,他眼睛有些发干发涩,眼眶也酸。
等风,从没关好的木窗缝隙中,钻进来,吹到裸露的脖颈上,宫墨寒才如梦初醒般,难得的清醒过来,他虚虚地、轻轻地,伏到沈怀苏的肩头,反复低声昵喃道:“酥酥、酥酥。”
好似所有的话,在这一刻都说不出来了,好似所有,难以宣之于口的话语,难以准确、形象表达出来的感情,都含在这两个字里面。
爱称一遍一遍,皆是讲着说不完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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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同于情绪复杂的宫墨寒,如今,已经哭累了,沉沉地睡熟的沈怀苏,却深陷于,自己的梦境之中,他梦到了意料之外的事情,梦到了时空交错中,那个青涩的自己,梦到那老旧的城镇,梦到青石砖瓦,以及,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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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临江,多雨季节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一天,狂风暴雨,摇晃树枝,豆大的雨珠密密麻麻,把青石砖瓦,敲出噼里啪啦。
在临江最边角的偏远小镇,也没有能逃过狂风暴雨的侵袭,但好似,比起狂风暴雨所营造出的景象,偏远小镇的某一处,要更可怕。
那是一座,有些老旧的两层小楼,墙壁上爬满植物,还有些细小的花朵,从绿色的枝叶中羞涩探出脑袋;若是喜欢这地方,大会称赞一句说:“那岁月留下的痕迹,正是当下,最为流行的复古风格,花花草草,也正正合时宜。”
——不知道其他人,来到此地,究竟会说些什么,但并不怀疑,这些话是没有人说出。
毕竟,这些,是被沈怀苏,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到笔记本上的原话,当然,这笔记本上,格外重要的、厚厚的一页,是由后来的沈怀苏亲笔写下,而非当时的沈怀苏所写。
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日子里,来到那座偏远民宿的那一天,注定,是沈怀苏难以忘怀的一天,也注定,是沈怀苏的恶耗,也是沈怀苏的救赎:至少,是令沈怀苏忘不了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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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点!磨蹭什么?还不赶紧,把人给我带过来?!”五大三粗的油腻男人,是一位,穿着黄色西装的,五十多岁的坡脚男性,他面丑陋不堪,摩拳擦掌的瞬间,嘴角的口水溢出。
他目光贪婪,浑身发热,着急不已的,想要拆开,今天刚带回来的“礼物”,他已经很久没看到过,这么令他满意的“礼物”了,他一秒钟,都不想再等下去了,他要那礼物今夜来侍奉。
“老、老大,真的没问题吗?”跟在,身穿黄色西装的坡脚男性身后的,是一位穿着保镖服装的年轻人,约莫二十来岁,此时,他同另一位穿着保镖服装的年轻人,一齐,抬着一个长长的麻布袋子;他从未做过,与人同流合污的任何事,他扫过,手里抬着的袋子,后怕的,出了一身的冷汗,说话,都有些颤抖:“他、他这模样,看着、看着,实在不像普通人家的。”
给黄西装男性当保镖,是他入社会后,得到的第一份工作,可他万万没想到,任职以后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帮着上司,绑架少年!
他不小心,窥见一眼,那少年的容貌,凭他的经验而言,长得这么,娇生惯养的少年,极有可能,是从外地来此旅游的,或者,是什么达官显贵的贵公子、豪门世家里的小少爷。
哪怕扫码穿得朴素,可是身上干净,皮肤状态光滑又白皙,怎么看,都不像是吃过苦的男孩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干过什么重活的。
但身着黄色西装的男性,哪怕发现了,自己新聘任的保镖,所说出来的话,是真实的,他也想装作不知情,装作,自己只是喝醉酒。
他好久没见过,长得百分百,戳中自己审美点的少年了,他就喜欢白-白-嫩-嫩-的,涉世未深的漂亮少年,最好是这种一眼甜到人心尖尖上的,温婉得能掐得出水的,他爱不释手。
若不是,临江突然回来一个豪门大少爷,同样喜欢白-嫩-、温婉得漂亮少年,他也不至于大半个月,都没有开荤——据说,那从外地回来的豪门大少爷,是个独生子,风流惯了,谁也管不住,但偏偏,那豪门大少爷,深得家族的溺爱,想要攀权附势,自然要去投其所好。
不少人,均是,往豪门大少爷,常去的几家会所里,送几个陪酒的,恰合胃口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