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时候就吃它那股椒盐味儿,偶尔能咀嚼到肉,又是一阵鲜甜。
霍骁吃的很是起劲,不一会,他面前就垒了一座虾壳的小山。
叶婉宁用勺子小口小口地挖着海胆蒸蛋,惊诧地挑了挑眉,“你——饿死鬼投胎啊?”
霍骁嗦干净最后一只椒盐皮皮虾,一本正经地道,“我今天训练量超标,多吃点咋了。”
他道,“对了,今天不是吃冷面吗,怎么变成吃海鲜了。”
叶婉宁做的海鲜虽然好吃,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常年生活在海岛上,天天都吃海鲜的人来说,还是冷面的吸引力更大。
尤其是他时不时要出海几个月,在海上,一天三顿吃的都是海鲜,是看见海鲜都怕的程度。
叶婉宁道,“因为牛肉还没酱好,辣白菜也腌得不够味,等明天,明天就能吃了。”
霍骁点点头,“对了,明天晚上老季和他媳妇要来我家吃饭,到时候你多做几样菜。”
他虽然没有明确答应季学琛,但以季学琛的性子,既然说了,那就肯定会做到。
明天百分之一百他会带着他媳妇上门。
美其名曰蹭饭,实则,八卦和看热闹。
霍骁顿了顿,“你跟何春雨是不是处得挺好的,干脆叫他们两口子一起过来。”
他眼睛一亮,对,就这样,只要人一多,季学琛肯定不好意思起哄或者乱问什么不该问的话。
霍骁直视叶婉宁的双眼,“一定,一定要叫何春雨他们两口子过来。”
叶婉宁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估摸着,霍骁大概是想和下属联络联络感情吧,便应了下来,“行,我明天和她说。”
翌日,叶婉宁把昨天捡到的,铺在簸箕上放到窗台晾晒的生蚝翻了个面。
范大嫂带她捡的生蚝,个头都有巴掌这么大,十分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