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骁:“拖鞋?”
睡了一个下午,心情也平复不少。
叶婉宁都不介意了,他还扭捏个啥,搞得像个大姑娘似的。
霍骁接过叶婉宁手里的鞋,打量了一下,这鞋是碎布头拼的,鞋底大概有半个指头厚,脚趾和脚后跟都没有包住,只有一个拱形的鞋面。
“对。”叶婉宁道,“就是在家里穿的,你试试。”
霍骁扫了叶婉宁一眼,她已经穿上了所谓的拖鞋,十只脚趾圆润可爱,透着淡淡的粉色。
他喉结滚动,“好。”
霍骁没穿过拖鞋,宋雪梅不会做,也没人为他操持这些。
一年四季,无论冬夏,他穿的都是部队发的胶鞋。
胶鞋耐穿,但有一点不好,就是容易闷汗。
训练一天,脱下鞋子,袜子都能拧出水来。
霍骁穿上拖鞋,走了一圈,这种十个脚趾头松快的感觉,令人很是舒服。
他忍不住赞道:“这拖鞋做的好。”
“那当然了。”叶婉宁翘起小尾巴,“对了,这拖鞋是不是小了点,要改大些吗?”
霍骁摇摇头,“不用。”他弯弯嘴角,“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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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霍骁起床,习惯性地想穿上胶鞋,余光瞥见放在胶鞋旁的拖鞋,顿了一顿,换上拖鞋下楼。
他脚步轻快,显然心情很好。
叶婉宁从厨房端了两碗面出来,放在桌上,“早安,霍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