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桐正高兴了,觉得这个事能干。至少初期是能干的。
结果暑期来了,《明王》那部电影上映了。因着之后跟黄颖关系还不错,这姑娘家境好,不知道怎麽就想不开非往那麽圈子去。电影上映了,好歹自己是替身呀,拉着四爷抽空去看了。
一看,然后懵了!女刺客之前都是蒙着红纱巾的,只在跳舞的时候露脸然后刺杀!而露出来的脸是自己的脸!
四爷:“……”谁替谁呀?
直到电影结束,桐桐在演员表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却没有找到黄颖的名字。
她一出来就摸出电话找关律师:“您好,得委托您帮我打个官司。”
告谁呀?!
“告《明王》这不部电影的制作方。”
为什麽的?
“我是去做替身的,是个人邀请,不是他们剧组邀请。他们凭什麽在没通知我,甚至都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叫我露脸出境。”
关律师:“……”奇葩事年年有,今年却特别多,“您等等,您容我去看看电影,了解一下情况。回头咱们再谈。”
好的!
再谈的结果就是,在电影口碑很好的情况下,于飞被人给告了。
那个女刺客只露了一面,却惊豔一片的时候,人家把他给告了。
他记得当初交代下去了,一定要找到这个演员,跟人家谈一下,签个合同。怎麽就出了这样的纰漏了呢?
他还在捋这件事呢,那边胡导偷摸的问庄游,“之前你看成片的时候问我那个女刺客的情况,我看了演员表,那个姑娘叫林雨桐,对吧?”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