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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结合其他路口的监控,就是这两人最有嫌疑。

骑摩托戴头盔,是不大好分辨这人是谁。摩托又没牌照,更不好查。但是顺着路口的监控,继续追蹤这辆车的轨迹,往前倒两站路,一个超市门口的监控拍下了两人。

当时是红灯,骑车的人停下来吐痰,把头盔掀开了,露出来大半张脸,几乎能辨认。

“白勇!”一截图下来,就有人认出来了,“这是白勇。”

白勇是派出所的常客,拆迁报警的次数多了,此人次次都在其中。

对于这种治安着重管理的对象,谁会认错呢?

郑所长就说:“请来配合调查!兵分两路,一路去找白勇,一路去找……出事的这家。”

白勇一点都不慌:“我是路过了,但路过犯法吗?”你们要有证据不早就把我逮进去了,还配合调查?

而矮冬瓜决口不提拍到啥的事:“没有!肯定是我叔婶他们有不妥当的地方……该怎麽罚就怎麽罚……”

调查的民警便不再问了:很显然!人家私了了。二十万应该是拿到手了!

这还有啥要说的?他回去就彙报:“就这样了!”没有别的实质上的证据就可以结案了。

桐桐放下电话,在纸上写下一个名字——白勇。

混混有混混的逻辑,混混也有混混的处事办法。这事看似到这里就结束了,可其实呢?白勇要是不报複回来才奇怪呢。

要是我是白勇,我就会隔三差五的招人去矮冬瓜的肉铺找茬:肉不新鲜?缺斤短两?事不大,但骚扰的他生意做不成。

二十万,真不是小钱!这个钱拿到手里真不怕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