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跑马的速度,岂是她能跟上来的?
不过片刻,便把她甩在了身后,吃尘土去吧。
他那时候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心。他脑子里每日想的就是赚军功,因为他在夜面前承诺过的,一定会成为名震四方的大将。
女人,只会耽误他建功立业。
但结果他回到卫所之后的第四天,那女子也来到了,她风尘仆仆,但眸子依旧晶亮晶亮的。
就晶亮了那麽一下下,然后就晕过去了,饿晕的。
军医救了她,厨子给她煮了面条,她饿成那个样子,还一口一口优雅地吃着。
真是奇怪的人,饿成那样就该狼吞虎咽,吃进去尽快让自己恢複体力。
说是农家出身,瞧着怎麽是一副大小姐的做派呢?
只不过,军营是无法安置她的,吃饱之后还是要把她送走。
她非不走,说要留在军中。
问她会做饭吗?她说不会,问她会武吗?她说不会,问她会什麽,她想了半天,说识字,可以给大家写家书。
那也不能留,军中也不是没有识字的人。
但她说她会作诗,写了一首诗给将军看,将军看那首诗之后,拍着桌子说她必须留下,他都没见过将军这麽激动的。
锦书忍不住问道:“写的什麽诗?”
落祁北道:“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句,不教胡马度阴山,反正将军看了就很激动,说是个人才,得留下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