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避免那种短话长说,越审越複杂的情况出现,黄县令的方法就是一事一状。

事情複杂点的,诉状都得写一大摞。

这样一来,每份状纸把每个环节都写得清清楚楚,几句话就能审完一个案。

效率高不得罪人,还能养活县衙门口一街的状师。

若只是一些小事嫌麻烦,自然就不找县衙打官司了。

刘氏今天是原告,她刚才咆哮一阵,在公堂上吃了一个暗瘪,也消停下来。

现在要自己陈述案情,她顿时急不可待起来。

双臂一振,将搀扶自己的两个婆子甩开,沖上前指着安春风的鼻子道:“这个贱人是我家撵出去的弃妇,她不孝敬长辈,心胸狭窄,出手伤人,还勾结外人潜入我家,拐带走孩子!”

话一落,堂上顿时静谧。

也不知道唐家太过托大,还是只来走一个过程,居然都没有找讼师,就这样任由一个老太婆大吵大闹。

不等刘氏说完,宋琪上前拱手道:“大人,原告不仅污蔑被告,还对大人刚才的话不放在心上,说的话全跟本案无关,是故意挑衅大人,还希望大人展现律法威严!”

坐在公案后的黄县令擡起肥厚眼皮,懒洋洋撩了宋琪一眼:这个老讼棍又在撺掇自己动刑具。

他怎麽肯上当。

虽然刘氏只是内宅妇人,但夫君唐品山是丁忧在家的官身,儿子唐景瑞也在户部当值,看在这两人的情面上,自己就不能随便动刑。

黄县令将惊堂木一拍,对还想喋喋不休的刘氏道:“本官再重申一遍,与本案无关的事不许提,公堂之上,每一句话都要有证据。”

刘氏嚎啕大哭:“这贱人害了我家,怎麽我还说不得!你们是要庇护这贱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