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真到了分财産的时候, 也许她们就不会继续置身事外了,不过眼下,邵枕海没算她们的份儿, 也不打算通知她们。
要分的産业, 只涉及从二房三房那边收回的産业, 至于大房名下原有的各类房産店铺,因为是老太公给的, 所以不计入这次的分家财産里。
而邵驰渊在海外购入的农场, 因为用的是那些房産的租金, 所以也算作大房自己的私産。
还有邵育良之前单独管理的那个小公司,也不算, 权当是邵枕海弥补四太的。
毕竟这个女人给他也生了个儿子,虽然不得宠, 功劳还是不能抹杀的。
这麽一来,要计算的産业就很清楚了。
邵枕海给出了两个分家方案。
第一,按照成年子女来分,儿子女儿儿媳各算一份。
当然,如果女儿愿意招赘,并且女婿承诺孩子跟邵家姓,可以再加女婿的那一份。
第二,按照家庭人口来分,儿女一视同仁,男孙女孙一视同仁,同时,严秀芬跟四太也算入其中。
不管是哪一种分配方式,都没有邵育温和邵玉慧的份儿。
也就是说,即便将来邵育温出狱了,也没有什麽资産可以挥霍,只能去找吴梦茹和孩子,沾点光。
而邵玉慧死了,所以连带着她的女儿也失去了分産业的资格。
这大概是邵枕海的恨屋及乌,加上大家本来就不喜欢邵玉慧,她的女儿分不分的也没有人在乎。
所以这两个方案,目前看来都算合理。
那麽,就该算算两种分法各家得到的比例是多少了。
第一种分法,四家所得的比例分别为——
大房:三份/七份=45/105
二房:一份/七份=1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