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傢才提頭的婚事又不瞭瞭之,在趙傢住著的準新嫁娘對此事一無所知,不過就算李抗美知道瞭,估計也不會多生氣。

趙傢人除瞭極個別幾個,其餘人都待她十分好,李抗美都有些樂不思蜀瞭。

嫁人?嫁人是什麼東西?

不過李抗美雖然很想就這樣在趙傢無憂無慮地住下去,但也知道趙傢人是為瞭什麼收留自己的,養病的時候沒有辦法,住在趙傢受人照顧,這人情是不得不欠。

可現在她身體已經好起來瞭,還這樣當作什麼都不知道住在趙傢,吃穿喝都是趙傢人張羅的,那也太不知好歹,把人傢的善心當作理所當然,不怪趙四妹要討厭她,她自己都要討厭自己瞭。

李抗美不認為自己幫忙趙傢做幾餐飯,做點傢務就能抵消趙傢人對她的恩情。

不說病中的湯藥,後來養身體的雞、蛋、肉,那樣不是銀錢,還有她身上穿的衣裳,說是二姐在傢做姑娘時的舊衣服,放著又可惜,才給她。

但李抗美不是沒有眼睛,趙二姐的親妹妹,趙三姐平日裡換洗的衣服也才三兩身,趙傢人給她的兩套衣裳都是八成新,哪裡是趙二姐在傢做姑娘時的舊衣服,恐怕是趙傢與她身形相當的姑娘勻出來的衣裳,這麼說隻是怕她心中有負擔罷瞭。

趙傢與她身形相當的姑娘隻有趙三姐和趙四妹,這也是趙傢姐妹一開始不願意接納李抗美的原因。

也是趙四妹幾乎是踩著李抗美的臉在鬧騰瞭,李抗美還要讓她三分,她不得不承這份情。

當長此以往不是長久之計,李抗美心裡盤算著自己也應該找條出路,不能像根菟絲花一般,永遠攀附趙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