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脸正色地建议他,“实习期间要不还是多听那位上等搜查官的话吧?毕竟他经验肯定多一些。”
他眨眨眼:“啊,我尽量。”
嘶,上一次听他说我尽量的时候,还是两年前我希望他能够把期末考试重点背下来的那一次,至于结果可想而知。我不擅长说服别人,也不期盼别人要按照我所想的改变,所以尝试了一下就轻易放弃了——接下来头疼的反正是明天的搜查官搭档。
想通之后,我以十分平和的心态吃完了手头的咖喱饭,干饭速度几乎是我二倍速的铃屋百无聊赖地扣着唇边的红线,看到我放下勺子后立刻指着旁边的甜品站,问我去不去买冰激凌。
我当然说,好啊。
可能是因为制作步骤比较简单,排冰激凌的队伍倒是流动地很快,没一会儿就轮到了我们。
“我准备买草莓香草双拼。”
我转头问铃屋,“你呢?”
“我想要两个双拼,一个巧克力香草,一个草莓香草。”
“吃多了胃会不舒服吧。”
“不会的。”
他瞟了眼海报上的卡通宣传图,又看看我,“真子果然很喜欢草莓味?”
“相比较起来是的。”
我总觉得自己仿佛在叙述一个悖论,“虽然是甜的,草莓味大多没有那么甜。”
“唔,我的话可能还是更喜欢巧克力味的零食。”
“嘛,巧克力味的偶尔吃吃还好,吃多了我会感觉太甜了。”
相近的距离确实会改变人的习惯,但是人与人之间依旧会保留细微的差别,即便是在同一环境下长大的双胞胎也不会完全相同。就像我喜欢草莓的微微酸涩,铃屋更喜爱甜腻的巧克力,我们只是在某些事物上的喜好有一点点重叠。
这点重叠没什么太大的意义,但是至少让我们在无关紧要的话题上达成了一致。
譬如他双手接过冰激淋甜筒,左咬一口右咬一口后评价着,“草莓味的冰激凌也很好吃。”
我舔了舔冰激凌融化的白色半边:“其实香草的也很棒。”
“是哦。”
铃屋举着左手的甜筒,将深色的半边递过来,“真子要试试巧克力味的吗?”
他做出的是类似于和小伙伴分享美食的行为,几乎没有任何其余的意思,但是我纠结了下还是摇摇头。
“啊,这就算了”
他也不感到沮丧,点点头之后很快解决起手上的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