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然后

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