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礽不再欺负老实人,“走吧,正好路上给我讲讲刚刚那让你沉迷的案子,我只看到后面的结论,没看到前面的因果。”
于准这人虽然看着呆呆的,但讲起案子来,却是条理清晰,虽算不上动听,却能叫人听得明白。
那案子是一桩未亡人替夫报仇的故事,女主角为了报仇将自己卖进了青楼,用三年时间叫杀害她丈夫的仇人妻离子散命丧黄泉,官府却拿不到她任何犯罪的证据,无法判罚。
然而最后那女子还是死了。
只因为她身在贱籍,便被肆无忌惮的加注酷刑,她虽自始至终都未曾松口,但当时的县令还是无证判罪,将她处斩。
所以看到最后,于准才会长叹了一口气。
“虽然这女子却有杀人的动机,看案件经过,的确也有重大嫌疑,但毕竟没有实证,这般妄加重刑甚至无证判罪,实在是置律法于不顾,草菅人命!”
于准颇为气愤,“若都以嫌疑定罪而枉顾证据,那这天下那有什么天理公道?这案子是不是冤案尚不可定论,但这判罪的县令却是有罪!”
胤礽听过于准的见解,倒是对他颇为欣赏。
于准愤愤于那女子被无证定罪,而并非那女子是否真的杀了人。
司法公正便该重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轻易断罪,更何况是死罪。
那女子是否真的为夫报仇杀人了,不是靠动机靠嫌疑就能认定的,必须得拿得出证据来,否则便是枉顾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