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晌,他开口问道:“警局那天,你给我的口香糖是从哪来的?”
丹尼尔果然如他所说的那样,记性很好。
他事无巨细地向布莱恩描述了他从哪买到的七枚装口香糖,以及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吃掉了其中的四枚。去警局的那天,他因为被抢劫后感到紧张,在与布莱恩相遇之前嚼掉了第五枚。
“然后有个警察叫我的名字,我就去和他们讲话,当时我把口香糖落在了桌子上,回来之后一个警官提醒我,让我把自己随身物品装好……”
哪个正常人会在报警后怀疑警察?
至少丹尼尔·哈里森没有这种意识。
他道谢后将口香糖放回口袋,再一回头就看到了正在进入警局的布莱恩·纽曼。
……
布莱恩听得闭了下眼睛。
就算丹尼尔说的都是真的,这个故事里仍然有很多不明不白的地方,比如设局之人要如何确保装了定位器的口香糖会落进布莱恩的手上,并且不会被他发现?更关键的是,那时布莱恩看上去只是个普通游客,他/她怎么知道布莱恩为i6工作?
布莱恩又端着枪翻来覆去地问了丹尼尔许多问题,以确保他不是在编故事——记性好到这种程度的确像是编的或者提前准备过。
然而丹尼尔从始至终对答如流。
“我还能背下来我的专业课教科书。”他力求获得布莱恩的信任,积极推销自己的能力,“你随便给我看个网页,我只用一眼就能复述个八九不离十。”
“……”布莱恩将他从床上拖起来,说道,“跟我走。”
“你还是不相信我!”丹尼尔愤怒又委屈地叫道,“明明我和你一样都是阴谋的受害者!
“我比你受到的伤还要严重……我指的是心灵创伤,毕竟你明显知道发生了什么,而我对你、对欺骗我的人都毫无头绪。布莱恩·纽曼是你的真名吗?你是个杀手?你藏在牛津大学有什么目的?刺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