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妮莎·兰科和她的姐姐塔利亚又有不同。

区别是塔利亚出于自我满足的欲念,对布莱恩有种残忍的宽容,如果是她,她不会在俘虏布莱恩的一开始就使他致死或致残:真正的报复手段起码要等到她把人玩腻了再说。

布莱恩因此就有利用机会扭转僵局的可能。

妮莎·兰科则没有像她的姐姐一样被布莱恩吸引——也说不定是因为她从她姐姐那里得到了教训, 意识到长得越英俊的男人越不可信。总之, 她给布莱恩的感觉是一上来就要下狠手, 不达目的不罢休,若不多说点什么来转移她的注意力,布莱恩担心自己今天有几条命都不够花。

他的话变得前所未有的多:“你看上去不太高兴,是我说错话了吗?”

“你没有,”妮莎说, “正相反,迄今为止你说的话都对极了, 还好听,难怪我姐姐喜欢你。你是怎么认出她来的?”

“说实话,在看到你的长相之前,我都没怎么将‘法蒂玛’往塔利亚身上联想。”

布莱恩乐得向她解释,最好能拖延到地老天荒,拖到他想出办法解决四肢上的这几条该死的铁链,“不过你或许没注意到那柄匕首上的珍珠。”

“珍珠?”妮莎回头看向刑具台。

布莱恩连忙出声将她的注意力吸引走:“它和法蒂玛身上的首饰是同一种设计,我由此判断你们二人之间有联系,而你没有做伪装,长得又很像塔利亚,所以……”

他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

因为妮莎再次抄起珍珠匕首,拿刀锋轻拍他的脸颊,冷冰冰地说道:“真聪明,我的匕首和塔利亚的首饰是我们共同的父亲、刺客联盟现任首领送给我们的。你又解决了我的一个困惑之处——也即关于我姐姐凭什么想过用你的基因制造个继承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