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承蒙大老板厚爱,汗流浃背了。
q终于主动走过来,按住他的肩膀说:“所以你开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撞成什么样都不要紧,但务必别让它客死异乡捞都捞不回来。能做到吗?007特工?”
布莱恩:“……”
他握紧车钥匙,艰难地承诺道:“我争取。”
布鲁斯·韦恩aka蝙蝠侠没有在伦敦住一个月,但他住了二十九天。这一方面是由于他有一些调查工作要做、不得不留下来,另一方面是,假如他按照布莱恩的说法住满了一个月,那以后就很难反驳‘哥谭首富在异国他乡被床伴反过来包养’的问题了。
赌上花花公子的尊严,这种流言必不可能出现。
因此他只住了二十九天。
临走前的那一日,布鲁斯从电视上看到了将飞机还回来以后就杳无音讯的,某大不列颠精英特工的身影。
一个人混到某个阶层不出名也难,比如蝙蝠侠的传说在美国东部愈演愈烈,再比如传闻中大都会出现了一个名叫超人的外星人。相比之下,布莱恩的名字受限于工作性质不可能传得连普通人都听说过,不过蝙蝠侠近期已经发现有些消息灵通的情报贩子在谈论他了。
他们有的直白地称呼布莱恩为‘新任007’(谈到‘007’这个代号时语气不乏厌恶和恐惧),也有人叫他的全名‘布莱恩·纽曼’,甚至还有人管他叫‘又一个邦德’。
这些人的情报或来自幽灵党/辛迪加,或来自刺客联盟,似乎恐怖组织和犯罪集团已然有志一同地将布莱恩视作了需要时刻关注的头等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