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但我可是你们的熟人,也就是普通谈话,”目暮警官笑着说着,他问道:“你们怎么想着到地下停车场来抓人的?”

新一喝了口水,开始解释起来:“刚刚陪着兰来送便当,当时毛利大叔不是说,嫌犯除了睡觉的六个小时,差不多十五个小时的讯问一言不发。”

新一两手指尖碰着,尖塔般合并的双手抵在唇上,他说着:“一进监控室我就发现了,这个嫌犯瘦得几乎是皮包骨了,颧骨高挺,脸颊凹陷,眼球突出,双脸无肉,皮肤枯黄且长满暗疮粉刺,脸有淤青,很明显,这个人吸毒。”

新一说着:“那么,一个有毒瘾的嫌犯是怎样在二十多个小时的拘禁里,毫无毒瘾反应并且一言不发的呢?”

目暮警官叹了口气:“同伙,”他说道:“来自我们警方内部,被钱财收买了的同伙。”

“没错,”新一眸光璀璨,他说道:“很明显,你们也清楚这一点,甚至打算放长线钓大鱼挖出你们内部的垃圾,我本来是想留在楼上看热闹的,”新一瞧了眼自家弟弟,说道:“不过明一说,能去地下停车场碰碰运气。”

“我想也对,”新一说道:“你们警方的内奸哪怕找着机会放出了同伙,嫌犯也是需要接应才跑得掉的。接下来……”新一停顿了一下,说道:“小明在接应同伙车外发出声响,我在远处假装接应的警察,接应的同伙下了车。”

“小明用矿泉水瓶抵住那人的腰,那人以为是枪抵着他,小明摸走了他的枪,”新一说道:“这就制服了他。”

目暮警官听了新一的描述,他开口问道:“明一,你怎么会用枪呢?”

明一就知道有这么一问,他反问道:“这很难吗?好莱坞大片里不都演过,开保险,瞄准,扣动扳机,很简单的,”明一扯扯嘴角,补充了一句:“不过我瞄准的是他的胳膊。”

新一忍不住瞄了弟弟一眼,他怎么感觉不是这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