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觉得粉色不好,而是放在教堂这样的建筑上,太轻佻了,你们明白吗?”牧师抱怨道。
“当然,我们在教堂祷告,是庄严而神圣的事,粉色会降低这种庄重。”夏洛克一本正经,表现的好像一个狂热的基督徒。
这让牧师万分喜欢他,认为找到了知音,然后喋喋不休的说了很多。
苏叶从中间知道了三个信息,其一那个乡下既然有教堂,当然有牧师,不过牧师年事已高,而他会被人请过去,就是为这位牧师主持葬礼的。
牧师的工作是世袭的,也就是说,前一任牧师死了,位置可以留给自己的儿子,通常牧师们会教导自己的儿子,让他们能继任自己的位置。
但这位死去的牧师没有子女,妻子也早早去世,不过他有三个侄子,圣罗利亚教堂的牧师过去,第二个任务就是主持接班事宜。
“他们三个都有资格,在前任牧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我选择了最公平的方式,出题让他们考试,谁对教义的理解最深,谁当然是下一任牧师。”
“听你话里的意思,考试出了变故?”夏洛克道。
“是的,”牧师气愤道,“其中一人居然想要作弊,如果不是被另外一人揭发了,差一点让他得逞。怎么会有人在上帝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劣的事。”
“那么,是那位揭发人取得了成功,成为了牧师?”苏叶询问。
“你怎么知道?”牧师惊讶的道,“是的,你猜的不错,就是他,他的答案几乎满分,虽然另外一位也同样优秀,介于他揭发检举的功劳,有成为一位优秀牧师的潜质,我选中了他,很好的小伙子不是吗?”
苏叶和夏洛克对视一眼,结束了这场对话,回到酒店换下礼服,然后叫了一辆马车,直接往那个乡下去。
马车行驶了两个小时,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抵达这里的牧师宅。
此时,这栋二层的房子灯火通明,门口停满了马车,两人卡在最后的时间限制,把粉伞交了上去,顺利进入这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