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叶解释道,“我们开了一次会,决定成立正式的学生会,对于学生会未来的发展做了一些规划,所有时间有点长。”

“学生会?”菲茨威廉提出疑问。

苏叶解释了一遍学生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以及它可能代表的意义和好处,“我想,你们学校不久后也会成立,伊顿的校长先生可不愿意自己的学生输给我们威思顿,无论是从能力上,还是名声上。”

“我明白了,”菲茨威廉沉思了一会儿,“这是一个好机会,对于锻炼能力而言,我会积极参与的。”

苏叶点点头,没有再说。

菲茨威廉的情况和她不一样,伊顿和威思顿也不一样,那是一个军事化管理的学校,学弟要听学长的,而身份尊贵的能获得的权利也更大。

菲茨威廉作为一个新生,又仅仅是大地主的儿子,比之那些贵族甚至是王子,身份还差一线。

他要进入学生会,凭的得是自己的能力和成绩。

两人就学生会的各个职能探讨了一番,最后商量出的结果,菲茨威廉·达西更适合纪律部。

他本身就是个克己复礼的性子,绅士礼仪学得非常到位,再加上严肃认真的样子,能很好的震慑住不安分的同学。

“对于宾利,你有建议吗?”菲茨威廉还是一个面冷心热的家伙,有好事一定会想到自己的好朋友。

比起他这个大地主的儿子,宾利只是富商的儿子,虽然家里有钱,让他获得了上伊顿的资格,但在这里,他依然是被看不起的存在。

虽然他和善大方的性格,以及把所有人都看成好人的特殊能力,让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受到排挤的。

但不表达菲茨威廉看不到,所有想要让宾利加入学生会,这能让他更好的融入伊顿。

苏叶想了想,“我建议是宣布部,这是一个容易出成绩,权力又没有很大的部门,另外,宾利先生的个性,实在很适合。”

宾利这样对谁都热情大方的性格,让他很容易和人打成一片,交际是一把好手,成为宣传部的一员后,一定能做出突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