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轻松的,在一家廉价的杜松子酒馆得到了诸多消息。

在各类酒馆中,杜松子酒馆是最便宜的,平日里来的只会有社会底层,在这里,往往几个便士就能畅饮一整晚。

可想而知,这样的环境有多糟糕,昏暗而逼仄。杜松子酒是烈酒,而且相当便宜,是许多想要释放压力,喝醉自己的人首选。

因此,在这样的酒馆里,到处都是喝得烂醉如泥的人。

金先生之所以会选这里,是因为他知道,罗新斯庄园的人不会出现在这,即便是最下等的仆从,也不允许出现在这样糜烂的地方,不然他们很可能被解雇。

而主人和客人们,其实不缺酒水喝,庄园里的酒是不限量供应的,酒窖里藏着上千瓶美酒,尤其是葡萄酒,品质好,数量又多。

像是老贝克先生,他绘画的时候,总喜欢喝上一杯,晚上入眠前,更是需要半瓶。

所以住在罗新斯是不缺酒水喝的,只不过金先生知道,自己喝醉后会有多失态,因此不敢在庄园里酗酒罢了。

每当忍不住的时候,他就偷偷打扮寒酸,去附近小镇的杜松子酒馆喝酒。

而他的出现在众人眼里,又是多么地显眼和奇葩。

他以为自己装扮得和其他人差不多,殊不知差距简直大过天。

首先是穿着,金先生好歹是一名公务员,最差的衣服也是布衣店的成品,上面没有任何补丁,更是干干净净没有脏污。

毕竟他请不起女仆,还花不起把衣服送到洗衣店的钱吗,又不贵。

而其他人呢,大部分人的衣服都是最廉价的布料,然后自己缝起来的,很多都是自家女人做的。

如果家里没有女人,男人也要拿起针线的。

而不管是男人女人,处在社会最底层,他们不会花更多的心思在衣服上,只要能蔽体保暖就行,所以看起来就歪歪扭扭的,更别说贴身舒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