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是以前从事过不名誉的职业,比如情人,这让她们生活富足的同时,也一直备受其他人的流言蜚语,而成为伯爵夫人,不仅说明了她们的魅力,也代表她们摆脱了以往身份的影响。
但一万英镑实在太多了,她们或许有钱,可拿出一万白白便宜了别人的女儿,怎么也得斟酌一下。
就在这时,卡洛琳听到了这个消息。
这让她眼前一亮,三十七岁不算老,只能算中年,姐姐路易莎的丈夫赫斯特勋爵,结婚的时候也已经三十了。
而且因为性格温和,为人克制,或者是没钱,莱克伯爵的身材相比其他这个年纪的其他男人,显得挺拔修长多了,一点也不显老,反而成熟稳重。
而和赫斯特勋爵相比,他还有一个突出亮点,那就是英俊,即便人到中年,依然能看出来的英俊。
卡洛琳觉得,带出去也不会丢自己面子,而他还能给自己带来伯爵夫人的名头。
于是这个被宠着长大,从来直来直往的姑娘,直接找上了人家,以一种开门见山的方式,直接表明自己的目的。
她是谈判去的,当然要提出要求。
而一向温和,接触的所有人都温和有礼的莱克伯爵,被她的行为震惊到回不过神,被卡洛琳牵着鼻子走,不知不觉就答应了她的要求。
当然,卡洛琳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其一,她答应给伯爵女儿一万英镑的嫁妆,但未来伯爵必须是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的丈夫。
前妻生的女儿即便是长女,也失去了继承权。
其二,婚后,伯爵必须跟着她回英国,倒也不必依附哥哥宾利生活,但他们可以在宾利周围买下房子,然后和路易莎一样,把剩下的钱购买国债,或放在银行吃利息。
其三,婚礼必须在英国举行。
这三点都不算苛刻,而卡洛琳·宾利除了行为大胆一点,属实是个漂亮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