嚼着一块鸭米血,掌尚勇反驳她的话,「不会啊,我倒觉得你妹常回来,每次你在家,我打你的手机,都是你妹接的。」

真是多说多错。「呃,最近她比较常回来。」

「不如这样,明天我请你们全家吃饭。」嗑完桌上这锅姜母鸭,他主动去将瓦斯炉上的花生猪脚端过来。在路上跑了两个钟头,运动完,肚子还真饿。

今日吃他家好几锅好料,明日回请他们一家,也是应该的。

保贝儿心中打了个突,「不!不行……」

「不用跟我客气,请客而已,反正我也要吃饭,大家一起吃也热闹些。」

「不是,那个……我妹明天就要回义大利。还有,上星期的行程全部挪后,明天开始,你的行程会很紧凑,可能挪不出时间……请客。」保贝儿急得额头冒冷汗。

「这样啊,那改天好了。」

保贝儿猛点头。「我会把你的心意告诉她们的,我代替她们谢谢你。」

「不用跟我客气。」靠近瓦斯炉的他,又「主动」的把另一锅药炖排骨端上桌,很自然的坐在保贝儿身边,大手一伸,接住她的肩头,以哥儿们的方式拍拍她的肩。

这举动,让她心跳漏了一拍。

「当然……不会。」她夹了花生猪脚汤里的一颗红枣,低头吃着,怕他发现自己有些脸红。

她现在虽然是扮男人,但再怎么说她仍是女儿身,被一个大男人这么搂着,虽然他只是把她当哥儿们,很自然的拍肩搂着,她却情不自禁将他的举动归类到男女之间「亲昵」这一块。

在他身边,她就像小鸟依人般。他宽阔的胸膛,给足她满满的安全感。

不!她到底在想什么?

她跟在他身边是为了要工作赚钱,好支付哥哥的医药费,不是为了谈恋爱!

抛掉、抛掉,把脑子里不该出现的暧昧思维,一古脑儿全抛掉。

啃着一块猪脚,想再问什么的掌尚勇看向她。他发现低着头的保俊,睫毛弯翘浓密、唇红齿白,皮肤吹弹可破……每一样看起来都像娘儿们,身上似乎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总之。是女人那种味道。

他从来没看过这么「漂亮」的男人。不,就算是女人要像他这么漂亮、这么对自己味的也很少——

对他味?!

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吓到的掌尚勇,「默默地」坐离保贝儿身边。

他很确定自己没有同志倾向,绝对没有,连一千万之一的机率也不可能!但是,为何今晚看到保俊,他突然思考起眼前的人对不对他的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