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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夜袭魅男》
系 列:『夜店』三之二
作 者:金碧
男主角:庄斯宇 女主角:邵欣凤
【文案】
陪酒小姐也有卖笑不卖身的权利吧?
虽然她哈拉、陪笑功力一流
可不代表她的「床上功夫」也很精进!
所以虽然她心情很糟不想回家
而且决定堕落到底随便挑一个男人上床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结果本来想「偷袭」人家反而成为被动的一方
害她一早起床就逃之夭夭——
本来她打算把那晚的记忆完全删去
怎知那晚她随机挑上的男人
竟然是这学期新来的顾问老师!
而她,该死的正是他指定的「贴身」助手…
序 老人茶
咦咦咦~~~这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说要慢慢地来揭露作者的丑闻……喔!不是!我是指作者的私人点滴,但我才写完前一本的序,就有人猛追著我写第二本。虽然这是值得普天同庆的大事,但……为什么我有一种被设计的感觉呢?该不会自投罗网了吧?
依作者这般有远虑之能,难道早就算准,我会以为她久久才出一本书而爽快地应允写序之责?真是——自掘坟墓啊!
如今可好,有人只要轻松地等著,序文就会自动送上门来,而我这个可怜人,却连个书的鬼影子都看不到,真是没天理呀!(写到此,作者居然只是冷冷一笑,毫无愧疚之心,仍然不肯赠书一阅,我真是歹命……)
没错,这次讲的就是作者老谋深算的本领,真不愧是学商的人!
啧啧啧!还好没让她走入商场!让我一个人牺牲,挽救整个台湾经济,果然是值得的,我真是拥有伟大的过人情操呢!忍不住佩服起自己了……
咦?糟了!又离题了,是要谈作者呢!怎么老说自己?真是对不起读者呀!想说多一点,又怕被作者滤掉,那岂不等於白写?
所以……这次就先这样吧!希望读者们不会有想杀了我的冲动!
(某读者惊道:「什么?就这样?那等於什么都没提到嘛!」)
其实这才是语言的艺术,话中若有似无的含意,才是写文的最高境界,大家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