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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袭魅男 金碧 1919 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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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夜袭魅男》

系 列:『夜店』三之二

作 者:金碧

男主角:庄斯宇     女主角:邵欣凤

【文案】

陪酒小姐也有卖笑不卖身的权利吧?

虽然她哈拉、陪笑功力一流

可不代表她的「床上功夫」也很精进!

所以虽然她心情很糟不想回家

而且决定堕落到底随便挑一个男人上床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结果本来想「偷袭」人家反而成为被动的一方

害她一早起床就逃之夭夭——

本来她打算把那晚的记忆完全删去

怎知那晚她随机挑上的男人

竟然是这学期新来的顾问老师!

而她,该死的正是他指定的「贴身」助手…

序  老人茶

咦咦咦~~~这真是太可怕了!

虽然说要慢慢地来揭露作者的丑闻……喔!不是!我是指作者的私人点滴,但我才写完前一本的序,就有人猛追著我写第二本。虽然这是值得普天同庆的大事,但……为什么我有一种被设计的感觉呢?该不会自投罗网了吧?

依作者这般有远虑之能,难道早就算准,我会以为她久久才出一本书而爽快地应允写序之责?真是——自掘坟墓啊!

如今可好,有人只要轻松地等著,序文就会自动送上门来,而我这个可怜人,却连个书的鬼影子都看不到,真是没天理呀!(写到此,作者居然只是冷冷一笑,毫无愧疚之心,仍然不肯赠书一阅,我真是歹命……)

没错,这次讲的就是作者老谋深算的本领,真不愧是学商的人!

啧啧啧!还好没让她走入商场!让我一个人牺牲,挽救整个台湾经济,果然是值得的,我真是拥有伟大的过人情操呢!忍不住佩服起自己了……

咦?糟了!又离题了,是要谈作者呢!怎么老说自己?真是对不起读者呀!想说多一点,又怕被作者滤掉,那岂不等於白写?

所以……这次就先这样吧!希望读者们不会有想杀了我的冲动!

(某读者惊道:「什么?就这样?那等於什么都没提到嘛!」)

其实这才是语言的艺术,话中若有似无的含意,才是写文的最高境界,大家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