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舍不得,真的好舍不得。
可是,即使舍不得,时间还是一样不留情地过去。
他并不後悔自己追到英国来,因为他的的确确和蓝千千有过一段如此美好的时光,只有幸福,没有痛苦,很多人一辈子恐怕都无法有拥有这样的经验。
「千千。」他低声唤著她。
「嗯?」
「谢谢你。」
「为什么要谢我?」她整个人转过来,双手搂著他的脖子问道。
「我本来很讨厌你的。」
蓝千千吐吐舌头,「我知道。」
唐任群耸耸肩,「我以前一直觉得,女人是难以应付的动物,照顾起来很麻烦,而且一点乐趣都没有。」
「你把女人当成宠物啊?」她有些气结。
「没遇到你以前,的确是这样。」唐任群不否认。「但是,遇到你以後,我发现也许我错了。大概是我之前比较倒楣,遇到的女人刚好特别难搞吧,可是你和她们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蓝干千歪著头问。
唐任群想了一下,突然邪邪的笑起来,「你的胸部最大。」说完,他的手还恶作剧地放在她胸前的饱满上。
蓝千千红著脸拍掉他的手,「色狼。」
「是啊,我是大色狼,偏偏爱上你这个笨笨的小红帽。」
心里涌上满满的爱恋,他实在舍不得就这样离开。
时间能不能就这样停止?能不能让夜晚永远继续,黎明永远不要来?
他再次深呼吸,嗅进那混著些许青草气味的柑橘香,觉得自己的眼眶都要红了。
离别前的幸福让他几乎无法承受。
於是他开口对她说:「我爱你。」
这句话,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说。
「我爱你。」
说出来之後,他发现这句以前让他别扭的话,也不是那么难说出口。
他终於领悟到,许多事,说了、做了之後就会发觉,以前所害怕的其实都很可笑。
「我爱你,笨女人。」
蓝千千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连说爱她的时候,他都好像多么不甘心似的,还要加上一句「笨女人」。
不过,她很喜欢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