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义之财?又不是杀人放火。」朝露当然不同意这样的说法,即使说的人是家里的老大。「不过拍几张照片而已,就有五千元耶,要是再加上文章,价钱还可再议。」
破晓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的看了眼桌上的照片──一个后脑勺。
「我劝你还是放弃这个案子算了。要真缺钱,跟我说一声,我会拨钱赞助你的。」既是一家之主,经济大权自然是掌握在她俞破晓的手中。
即便一家子都是无谋生能力的弱女稚子,但这个家庭可是相当富有的。
三年前,俞氏夫妇因交通意外双双离世时,所领到的保险金让留下的孩子们不用为生活费用忧心──其金额之庞大,还曾引来不少意图不轨的亲友。
当时破晓才十五岁,就懂得和那些觊觎保险金的亲友周旋,替他们一家留下这笔钱。而解决掉那些贪财的不肖亲戚后,破晓又先拿出一部分钱将房子贷款全数还清,剩余的就留做他们四姊弟的生活费与教育基金。
经过了三年,这笔钱在破晓的「操作」下,数目只增不减,且还高达八位数。本来他们大可以过着豪华奢靡的日子,不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且他们家一向就是平凡平淡惯了,就让这样的家风继续维持下去。
当然,破晓早先已跟两个姊姊沟通过了,而她们也同意这样的想法,是以俞家虽不缺钱,但每个人的零用钱仍是有固定的额度,就像一般的小康家庭一样。
「不用了,这是我自己的兴趣,自己的梦想,我才不要家里的赞助哩。」朝露立刻否决破晓的提议。
在朝露的观念中,她也觉得自己的家境只是小康,若非必要,她才不想增加家里的支出。
「其实这笔钱对家里也造成不了什么负担。」破晓就事论事。
虽然不乱花钱,但不表示她是个守财奴。在她而言,该花的钱就要花,没什么好心疼或舍不得的。
身为经济大权的掌握者,破晓其实早已经为每个人设想过了。她知道,她不可能守着姊姊跟弟弟一辈子,他们都有各自的人生,总有离开这个家庭的一天。
眼前,她为大家管理这笔为钱可观的钱,为的也是大家的将来。
她全想好了,以后这一笔钱将分成四份,每个人一份,看是用来买个人的安乐窝、当聘金、当嫁妆还是用来做个小生意都好,总之,她得设法让他们的未来都有好日子过,不能让她的姊姊跟弟弟将来什么都没有──不过,现下的生活也不能太制式而造成困扰。
就像现在,如果朝露真的需要,说一声,家里还是会提拨费用出来的。
「哎呀,这点小钱用不着动用家里的存款。我有自己的零用钱,只要再拍几张南宫寿的照片就解决了,干嘛还跟家里拿?」朝露还不领情哩。
虽然平常蒙混耍赖惯了,但她俞朝露也有属于自己的坚持──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兴趣,绝对是要自己设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