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我要去买东西。」再不把酒买回家,他的皮肉就要受罪了。
「拜托啦,你先陪我回家啦,我家就在那里。」她指着距离几十公尺外的三层透天厝。
「不要!」他拒绝,他还赶着去买酒呢!「你自己回去就好,干么要我陪?」
「喂……」她紧紧抓住他细瘦的手臂不放。「你见死不救喔?」
开玩笑,好不容易碰到一个「魔鬼克星」,怎么可以让他跑了?
人家说「恶人无胆」,就是在说她啦!
她承认自己很凶,但超级没胆,连恐怖片都不敢看,反正她常常可以看到「实物」,没道理还花钱去戏院吓自己。
「我哪有见死不救?」乱用成语。她又没有危险,哪来的见死不救?
「唉呀……这……说不清啦!反正你陪我回家,我给你十块钱的保护费。」只要不再被「人」追,她宁可贡献自己的零用钱。
「好。」轻轻松松就有十块钱入袋,男孩马上点头答应。
「我们走吧!」她开心地拉着男孩的手,往回家的方向走。
「别拉我啦,我自己会走。」从小被打到大,他很讨厌跟别人有肢体上的碰触。
「借拉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干么那么小器?」不顾他的挣扎,她捉得更紧。「别忘了,我要付你十块钱耶!」
「你如果要抓我的手,要再加五块钱。」范方精明的脑袋飞快地转动。
「好啦……钱鬼!」袁沅不爽地咕哝,掏出十五块钱交给他后,立即紧握住他的手不放。「喂,你叫什么名字?」
「范方。」
「范方?真巧,我叫袁沅耶!」她露出爽朗的笑声。「一个方、一个圆,哈哈哈……真巧!」
回过头看那些阿飘无计可施的模样,她立即得意地送它们一个大鬼脸。
哈~~只要有这个「护身符」在身边,她就安啦!
来到家里明亮的灯光下,袁沅总算看清范方的长相。
他的个头非常瘦小,顶多一百五十公分高,体重也许还不到四十公斤,脸色非常苍白,白净的脸上嵌着一双黑黝黝的大眼,正防备地盯着四周。
他长得很漂亮耶,比她这个女生还要秀气好看。
只可惜,他脸上和身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黑青瘀血,破坏了他的俊美,袁沅天生的正义感立即油然生起。
「这是谁打的?」
他身上布满伤痕,有新有旧,几个比较大的伤口甚至皮开肉绽,简直可以用体无完肤来形容,让人看了怵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