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不来,就是不来。
sn里,电视台剧组和电玩公司的人都在在线狂敲,从谄媚、哀求到放狠话,看得出来他们都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好像他再不写出一点什么就会弄出人命一样。
烦。
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对生活感到厌烦。
没错,靠着写偶像剧和游戏剧本,他是赚了不少钱,名气也小有一点,可是总有股莫名的烦躁堵在他的胸口。
他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有,可是只有自己知道──他的生活里,早就没了感动。
然后,他忽然看见咖啡馆另一个角落里,一抹白色的身影。
在充满女人嘈嚷声的午后咖啡馆里,她独坐的身影,显得那样安静且特别。
她戴着黑框眼镜,扎着马尾,穿着简单的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
那样的打扮,在他看来就像个邻家女孩,普通到任谁也不会多瞧一眼,但是,她身上却有种奇异的气质,攫住元朗的视线,使他无法移开──
身形纤瘦的她,斜斜地窝在单人沙发里,好舒服好安适的样子,她那脱掉鞋子的莲足,小小的,白白的,就踩踏在柔软的椅面上,因为曲起双腿的关系,他看见牛仔裤的裤脚下露出一小截细致骨感的踝部。
那绝不是什么撩人的姿势,但那一小块肌肤,莫名的使他下腹起了一阵骚动。
她正捧着一本小说读得津津有味,从那本书的封面,元朗注意到,那并不是什么艰涩难懂的原文书,也不是什么文学巨着,就只是一本人人都看得懂的言情小说。
有些人会刻意到咖啡馆「展示」自己的阅读品味,但她却不是那样,她没有打算做戏给谁看,就只是单纯地读着她感兴趣的书籍,悠闲的享受阅读,悠游在自己的世界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像金粉一样洒落在她身上,他看见光线在她的乌发和皮肤上跳跃,就像是听见愉悦的音符在起舞。
那一瞬,他竟羡慕起她所拥有的,单纯的幸福。
喝完咖啡,读完小说,她像只晒够了太阳的小猫般,满足的伸了伸懒腰,然后拎了编织包起身结帐,离开了咖啡馆。
然后,他忽然间有了灵感。
他写了一个关于咖啡馆女孩和一个颓废的作曲家的爱情故事,用最快的速度完成后,丢给电视台──后来那部偶像剧还红极一时。
后来,他变得经常在下午跑去泡咖啡厅。
元朗不觉得自己是为了那女孩而改变生活作息,不过他必须承认,只要能遇见那女孩,当天他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她和他一样,都是店里的常客。
后来,他无意间从老板的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贝怡文。
知道她的名字,就彷佛距离她近一点。
从此,这三个字牢牢的刻在元朗心版上,成为无法抹灭的痕迹。
一年后,「卡尔维诺咖啡馆」传出准备顶让的消息。
元朗几乎是想也不想,就顶下这家店。
其实他从没想过要开设一间属于自己的咖啡馆,不过,当他想到这或许是自己和贝怡文之间唯一的联系时,留下这个能让两人继续碰面的地方,就成了他必然的选择。
重新装潢后,他将咖啡馆取名为「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