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他曾经写过剧本,嗜喝咖啡,父母俱在并且还有一个开烘焙屋的妹妹,店里的手工饼干和蛋糕就是出自他妹妹之手,他最喜欢蓝调和爵士乐,养了一只叫阿拉比卡的猫……
然后呢?他喜欢什么颜色?星座?生日?血型?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
这些她都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问。
平常,她总叽里呱啦的朝他吐苦水,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融入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头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种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头,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顶,才会交上她这种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姐,贝、小、姐!”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高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跳,蓦然抬起头,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头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身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姐,我会改进、我会改进。”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口望去,她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舌头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感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点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出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欢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