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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穷小子 叶芊芊 1865 字 1个月前

“我先唱首歌……”白云威把手一卷,仿佛拿了支麦克风,清了清喉咙,又朝手吹了口气,仿佛在吹掉惹人厌的灰尘,然后引吭高歌。“大象,大象,你的大腿怎么那么粗,妈妈说大腿粗才是漂亮!”

在幼稚园时,她曾被这首歌伤得体完无肤,但现在已经不会了。

这就像出水痘一样,只要冒过一次,终生就不怕感染第二次的机会。

为了应付这首歌,她早有准备,可以说是挤破脑袋,呕心沥血想出来的大作。

要比歌声,纪淑芬有百分之百的自信,能让所有人甘拜下风。“我也有一首自创的歌曲……”她学著他以手当麦克风,所有动作如出一辙,然后以她特有的鸡猫子叫声唱道:“小狗,小狗,你的尾巴怎么那么短,妈妈说尾巴短真是可怜!”

白云威掏了掏快被震裂的耳膜。“大象腿!好好看门!”

纪淑芬不甘示弱地说:“短尾狗!快快滚出去!”

一间公司,最重要的就是和气生财,这两个人为什么不能和平相处?

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不晓得公司兴亡,人人有责,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

小伍毕竟是个旁观者,他很快就想通,他们两个不是因为讨厌对方,而是因为喜欢对方才斗嘴。

追根究柢,最近的导火线就是他和小洪,她只要对谁好,老板就火冒三丈,把她视为招蜂引蝶的放荡女;这根本是自欺欺人的想法,但他很了解老板会这么想的苦衷。

一个有骨气的穷小子,这一生最怕爱上富家女,偏偏老板就是爱上了,为了让自己断念,所以干脆拒她于千里之外。

淑芬也真是的,明明有颗聪明过人的脑袋,却有一张冲动的嘴巴,她太容易被激怒,才会犯下口无遮拦的错误。

他不是没看见每次吵完架,她就一脸后悔莫及的表情;早知如此,她就应该好好管管自己的嘴,尤其是那可怕的歌喉。

“淑芬,下次麻烦你别再唱歌!”小伍好言相劝。

“你干么不叫他别唱歌?”纪淑芬勃怒。

“他的歌声比你好听。”小伍指出。

纪淑芬把大象腿抬到桌上。“你的头有没有比石头硬?”

“当我没说。”看来她还在气头上,小伍决定明哲保身为要。

“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处处维护他?”纪淑芬越想越呕。

“我是想帮你,你不够温柔,”小伍毫不犹豫,眼中透出一丝同情。

纪淑芬阴沉了脸。“他对我那么恶毒,我干么要对他温柔?”

小伍直截了当地说:“自古以来,没有一个男人不喜欢温柔的女人。”

“谁稀罕他喜欢!”这句话如针刺进她心,印象中曾经有人说过同样的话。

“你稀罕,你别想否认,我看得很清楚。”小伍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

纪淑芬用力地反扭他的手。“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