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索性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是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啊,也许我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