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浣浣轻声道:“不可以随便吻人的,我以为只有那种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恋人才会以吻为誓。它很神圣的,是不是?”

他正色道:“没有感觉的男女接吻一千遍还是没有感觉;可是你有,对不对?”

她点头,眼光像是一个急于求知的学生,充满全然的信赖,等他再说下去。

“那就代表,你会是我的女人。”

“姘头吗?我不要!”她对感情或许迷迷糊糊,对丁皓说过的话可从没有忘过,这二个字眼她可不敢领教。死丁皓,当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坏,反正她并不讨厌;可是对于那二个难以入耳的字眼,还是留给倒霉的人吧。

“不是姘头,死脑筋!是女朋友——以后要当妻子的那一种。”他干脆明说。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将来谁要敢打她主意,他会率先揍死那个不长眼的家伙;那个王平志是第一个要痛宰的对象。

朱浣浣疑惑地看着他,“可是——我答应了吗?怎么你的口气像是你说了就算。”

“你会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决定,反正他不打算让她跑掉。去他的高学历的正经小姐!他不在乎,这个女人在他眼中只是个傻乎乎的丫头,不保护不行——世道险恶,外面坏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结婚的念头,不是想找个人暖床,不是为了一个固定的床伴,只为了她——一个叫朱浣浣的女人!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这么说吗?

别人谈恋爱都是这样吗?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从头到尾没说一句好听的话,是不是连哄带骗的样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呀,而且他的缺点罄竹难书;她要这种丈夫吗?反正来想,丁皓的确需要她这种老婆;如果没有她这么爱干净,丁皓三天之内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实在太恐怖了。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觉得不大对劲,正要开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

“浣浣,中午你说王平志来骚扰你,那他有没有说什么话?”

“他说要弄垮你。”她皱眉思索另二句话要不要说。

“还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还有下文。她叹口气道:“他还说,我可以让流氓睡,他有钱有势。”王平志那种人没什么计较的,怪只怪自己长相太“情妇”味了;她总是十分感叹自己的容貌常常招来不幸,从小到大,没一件事顺心。

丁皓眯起了眼,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