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左芊芊,亲爱老公的宝贝妹妹,一再被各大律师事务所拒绝的原因只有一个——

爱唱歌。

简直是莫名其妙,爱唱歌可不触犯中华民国的法律,但是在法庭上不经意哼出一句:明天我要嫁给你!一对怒目相向、准备离婚的夫妇可不痛快,专业的形象不仅毁于一旦,连带有蔑视法庭和法律之嫌,当场律师变被告,取消律师资格。

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犯一次罪情有可原,判决的法官好歹是两人法律系的恩师,通融通融还是有机会。

叫人咬牙饮恨的是她不知悔改,同样的事一而再的上演,恼得向来疼爱学生的法官大人法槌一敲,判定她公然藐视公权力,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律师,平白少了一条好赚的“钱途”。

所以,报应呀!

贪一时男色揽上了摆脱不掉的包袱,幸好老公宠她、疼她,不然她早晚被这位爱唱歌的小姑气到吐血。

“大嫂,妳该不会改变性向想和我来段禁忌之爱吧!”表情怕怕的左芊芊用两根手指小心持开她的手。

“左芊芊,妳可不可以一天不唱歌?”她才怕被恶小姑传染上怪病呢!哼!还防她。

“不可以。”一说完她又哼起gigi的“胆小鬼”,口气十分理直气壮。

“妳……小姐,拜托妳安份地找个工作好吗?让自己大哥开除是件丢脸的事。”

朽木呀!朽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