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莲娜,妳真小人,人家恨的人是妳,干么拖我下水。」她的处境够危险了,不需要太多的谄媚。

安晓恩无辜的掀掀嘴角。「因为妳是我的朋友嘛!不牺牲妳要牺牲谁。」

「妳还真是好朋友呀,怎么不找那位香车接送的大帅哥出头。」芬兰忿恨的说道。

人家煮了一锅沸水关她什么事,事出有因就找当事人解决,一次谈开省得后患无穷,看戏的她还是维持着旁观者姿态不介入。谁晓得最后遭殃的人会不会是她,理由是多管闲事。

「别开玩笑了,那个大祸害正是这一团纷乱的始作俑者,妳敢指望他澄清吗?」不越搅越乱才怪。

搞政治的人都希望时局越乱越好,因为时局乱才能造就英雄,谁不想突显自己好稳固政治地位,找他来作秀还比较适当。

刘易斯有所谓的群众魅力,随便一站便能吸引无数注意力,再适时发挥领袖气度,他把狗屎放在手上人家也会当是黄金。

一个故意把一池清水弄浊的人会有好心吗?只怕他一出现,水永远不会回复原来的清澈。

「妳也规避不了责任,是妳允许他吻妳造成轰动。」芬兰点出重点。一只骆驼两只铃铛,叮叮当当。

沙漠民族的说法,意思是一个铃铛不会太响,必须两个互相撞击才会吵死人。

安晓恩气岔地羞红了脸。「妳不晓得他多卑鄙,我根本逃不掉他的掌控好不好。」

「少口是心非了,其实妳有点心动对吧!听说对方可是少见的出色男人。」不藏起来自用未免可惜。

「我……我……」被说中心事,她又恼又羞地不知该如何反驳。

对好看的男人心动是人之常情,她又不常接触男人,有一、两个极品当然会心花怒放,偶尔放心出轨不会造成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