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她惊喜的欢呼,惊动了张彻一,那双眼睛倏地睁开,凶狠的瞪著她,目光之锐利,简直像是想用眼神在她身上刺出两个洞。
“啊!”她低叫一声,连连后退,虽然模样狼狈,双手却还紧抓著扑满不放,坚持要跟宝贝扑满同生共死。
哇,吓死人了!妈妈不是说过,他吃了过敏药后,就会昏睡好多天吗?为啥他这时还醒著?
老天,接下来呢?他会下床抓住她,狠狠的打她一顿吗?
她坐在原地,想像力狂飘,冷汗直冒,半晌后才发现,他虽然清醒却仍躺在床上,除了用眼睛瞪人之外,他似乎什么也不能做。
“吓死我了,原来你不能动啊!”她拍拍胸口,如释重负的爬起来,鼓起勇气凑到床边。“嘿,你还好吗?喜欢我给你的临别礼物吗?”
薄唇动了动,勉强吐出几个字,声音虽然低微,但是态度倒是很坚决。
“我要杀了你!”
她挑起柳眉,不怕死的露出微笑,更加确定他是动弹不得。
一不做二下休,既然已经惹恼他了,那么她索性豁出去,做些更让他“印象深刻”的事!
“别这么凶嘛,我是来跟你道别的耶!你还记得吗?我喜欢摄影──啊,不只是偷拍你的照片去卖啦!当然,那个我也很喜欢。”她愉快的笑著,轻盈的走到床铺旁,直视著那双气得快喷火的黑眸。“我想拍张照片,留作纪念,你一定不会反对吧?嗯?”
张彻一没有吭声,继续用眼光谋杀她。
书眉把这种反应当成是同意,迳自溜回房间里。半晌之后,当她再度回来时,扑满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台老旧的照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