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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夫 陈毓华 1082 字 1个月前

她的眼眨了又眨。明明,早就忘记幸福是什么样的滋味,为什么又有了想哭想笑想欢愉的感觉?

她只觉得那百般滋味涌到喉间,她被恐惧攫住,心跳很重,连呼吸都有困难。

因为不爱了,可以毅然忘记,可是她必须抚著胸口才能安稳的呼吸。

茫茫的起身脚步虚浮,只觉眼前阵阵发黑,她再没了意识……

第三章

那年,他初出江湖。

没有鲜衣怒马,没有排场阵仗,有的只是一颗路见不平非要管上一管,看见路上有石头挡路也要下来踢到一旁的热血少年!

江湖里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有趣,他见人困苦就掏银子,见人危难就出力,很快就有了薄名。

不过金山银山如流水的使了出去,才恍然明白那些传奇、稗官野史里呼风唤雨的英雄豪杰也会肚子饿。

原来闯荡江湖不是只带著一颗赤忱的心就可以的,银子更不能缺。

不能怪他天真,他也才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了,最后一个铜钱给了衣衫褴褛的乞儿,他连热腾腾的馒头也吃不起了。

不吃就不吃,他身强体壮随便找个粗活没有!

这么费事,怎不直接回家拿钱就好,他可是百里家的长子嫡孙,三千宠爱集一身,只要开口,以前出门老是把他吊在膀子上逛街的爷爷,绝对不会有第二句话。

就因为他是长子嫡孙,家里的大人盯牢他都来不及了,哪可能任他自由自在的出来到处游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