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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妻过丰年 陈毓华 1055 字 1个月前

她在现代是都市小孩,从来没有喜欢过乡下生活,穿越到孟家村更是吃尽苦头,直到这段日子才发现,和对的人在一起生活是件很重要的事。

闻巽见她住得很自在,也不催促着赶路,这一不急,便这样住了下来。

家中里外的活儿都有人包了,一点劳力都不用付出,不是她的作风,再说,她也不是什么小姐,充其量就是个挂名吃白食的妹妹,对闻巽这个义兄而言,他看似不在意这些,她也大可任性的做个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闲人,不会有人说话,但是她的灵魂是独立自主的成熟大人,她的自尊心这关过不去。

她总点做些什么,彰显自己的存在和必要性吧?

所以,只要闻巽待在书房里看书,或者阅读不知从哪里送来的信件和帐册,她就会敲门给他送壶热茶糕点,但她真的觉得很疑惑,他这满房间的书册究竟都是从哪儿弄来的?

闻巽端起陶杯,一股淡淡的花香随着丝丝白雾慢慢散发出来,垂脸看着杯中舒展开来的白茉莉,入口清香芬芳,入喉带着淡淡香甜,这花茶想来是她捣鼓出来的。

纂儿又发现闻巽穿来穿去好像就那两身衣服,这才想到他们的目的地并不是这里,他是为她逗留下来的,她便请喜婶下回从村子过来的时候带些布料,她想给他做两身衣服和鞋子。

纳鞋底和裁缝衣服这些事还真难不倒她,她一个穿过来就是个凡事不靠自己摸索学习,就只能被冻死、饿死两条路可以走的丫头,尽管七、八岁年纪而已,别人看着她小,她却早就能干许多活,缝补、煮食都难不倒她。

至于做得美不美观、能不能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喜婶满口应好,下回来上工,真的给她捎上纳鞋底的布头和两匹松江棉布。

“这两匹布都是细棉布,三梭布做贴身衣物穿是最舒服的,这块兼丝料子颜色清雅,要是给闻爷做上一身,穿起来不知有多俊。”

纂儿摸摸料子,她担心的是别的问题,她有些碍难的开口,“喜婶,我的女红真的不怎样。”居然夸口说要给人做两身衣服,她这是热血过头,脑袋被驴给踢了吧。

“做衣服不难,这是要喜婶替小姐做什么啊?”喜婶明知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