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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如此一相情愿、跟她同样想法的人也不少,几个月过去,不管她再怎么死撑活撑,每天吃两片土司一杯牛奶,搞得面黄肌瘦,比非洲难民还要难民,勒紧的腰带一度瘦到二十四腰,有出无进的生活还是挨不下去了。

一文钱逼死英雌啊。

面子不能当水解渴,她只好打电话回家诉苦。

娘亲大人二话不说立刻勒令限时她三天打包回家。

要金援?没有!

唯一一条生路,就是回东部。

自己家中欠人手欠得要命,女儿却赖在外面,简直狗屁不通!

但是年轻人对实际的考量绝对跟长辈不同。

伍莎莎喜欢便利简洁的都市,你安之若素的过日子绝对不会有人伸出龟壳来打扰你。

想热闹,四处是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寂寞的城市到处是寂寞的灵魂,大家哈拉过了,没问题,明天又是一条英雄好汉,就算你对他说了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私,也不怕搞得人尽皆知。

而乡下,息息相关的亲戚,热情到“有春”的邻居街坊,知道你从小到大全部糗事的朋友,真叫人却步。

在要不回去之间,她又咬紧牙关挣扎了两个月,房东大人终于在发出最后通牒令后将她扫地出门,结束了她两个月零两个小时又三十七分五十九秒的苟延残喘。

后来她想想,鸵鸟就算把头埋在沙堆里总也是要喂饱肚皮的吧,自尊——去他的!

搭了夯不郎当五个小时的火车,硬着头皮,她回到从小住到大的花莲。

以前是能不回来就不回来,从北到南,台湾头到台湾尾,路途之遥远就像古时候昭君出塞那么艰苦,这年头搭机出国,五个小时可以环绕小半个地球了,她却还在劳其筋骨的加入不定期的民族大迁徙,谁叫老妈总是把不回家就是不肖的大帽子扣得她脖子酸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