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课可不是什么太光荣值得大书特书的事。

阿曼不由自主的眼瞄见横放在她平坦小腹上的白板。

白板用夹子夹着画图用的纸张,上面有几抹嫩粉的颜邑。

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思,在那一刻,心绪少有悸动的他很想看看她写生的纸上面画了些什么。

这段路他走过几次,因为地处绿荫深处,僻静得很,有的也只是鸟啾虫鸣,带着土味的各种植物,在此碰到人是头一遭。

但,遇见了,了不起多看那么一瞥,即使,那个女生有张称得上是绝色的巴掌脸──

阿曼还是从容不迫的经过她,走到绿径尽头,越过七里香的小门,保龄球馆在望了。

阿曼的游荡是有计画性的。

他心思缜密,也不贪心。

几天的安分守己,然后才是偶发性的失踪。

对于他几天跷一次课的行为,碍于他出自影响力颇重的政治家庭,又,家底丰厚的他是学校少数肥羊之一,再则,他面貌讨喜,对皮相缺乏免疫力的师长们实在抗拒不了他耀眼的光芒,跟其它行为更为恶劣张狂的学生比起来,他简直是狼群中的小绵羊了,偏心之下,对他这小小叛逆也就都睁只眼闭只眼。

他也游走于这样的夹缝,谈不上露骨的反叛,却让他得以在窒息的青春中找到一扇稍微可以喘息的窗口。

从二轮电影院出来,火红的太阳落在天边,时间刚好如他计算一样,搭上公车正好一分不差的赶上放学回家的时间。

不会有人知道他今天并没有上学。

放学时间,他孤独如一匹狼的身影又恰如其分的融入人群。

搭公车时,他习惯站在司机的旁边。

其它的人跟他无关,不管是车内的旅客还是车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