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工作,电克南脸上的笑意一僵,“我有没有去有差吗?不过是个坐领干薪的挂名总裁而已。”

空气里顿时被一股沉闷的气氛所笼罩。

“雷氏企业”是一家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制造商,在德州有桌面计算机的组装厂,在旧金山、多伦多都拥有服务器、驱动ic设计等厂,据最近一期全球知名的财经杂志所公怖的五十大单身科技新贵榜,雷克南就排在第八名,原因在于雷氏的总资产傲人,达千亿美金。

只是身为他的麻吉兼大学同窗,潘大同可一点都不羡慕他,就他的感觉,雷克南的人生就像一首悲伤的歌。

雷克南撇撇嘴角,“不提了。帮我打个电话给安,丽娜拿走了我的皮夹跟芯片钥匙卡,你要她重设密码,免得那个泼妇找不到我又闯了进去,还有,你帮我把我的证件全部报遗失再申请好给我。”

“是,”他无奈的点点头,“那丽娜的事,要不要我跟鹰帮老大提一下?这不是第一次了。”

他不得不抱怨,他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缠人的女人,动不动就去堵雷克南,怕外界不知道她是鹰帮老大的独生女。

但最怪的是雷克南,老是被穿着黑西装的鹰帮手下用枪“请”去跟丽娜吃饭、看戏剧,甚至开房间,他建议过要上司派几个保镖随身保护,可爱好自由的雷克南却不想要有跟班,这才老是上演这种秀。

不过雷克南可不是嫌自己的命长,他又不是九命怪猫,不让保镖跟是因为他掌握到消息,丽娜的爸有派人监控女儿,只要她又找他麻烦,就会有人冒出来解救他。既然如此,他何必再找人保护自己?

何况,丽娜要的是活跳跳的他,哪会伤害他。

潘大同见他笑得诡谲,奇怪的问:“在想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

雷克南直接给他一记大白眼,“你到底以为我是怎么逃开的?十多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守着我一个人,我还能逃掉?你以为我有翅膀?”

潘大同蹙眉,脑筋转了又转,大概猜出应该是有人在帮他,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破坏丽娜的好事?鹰帮大小姐声名狼藉,个性暴烈又骄纵,是个出了名难惹的麻烦人物!

瞧好友又是满头问号,雷克南仰头一翻白眼,“好了,你去上班吧。”他转身回到床上躺下。

潘大同抿抿唇,看看自己砸了大笔冤枉钱买下却又不得不舍弃的狗窝,“你住这里,要不要替你拿些换洗衣物、换家具什么的?”

“那我要不要直接回我的房子比较简单?!”雷克南没好气的打断他的话。

真是不该顾什么同窗情谊,潘大同这下子倒识相了,干笑两声,拿了早餐走人,反正上司吃饱了嘛。

而雷克南直到他走了,才想到自己身上还是没有钱。

天兵!

璀臻的阳光穿透落地窗,在史泰登岛上这栋荷兰风格的屋内洒进一片金黄,一张米白色的真丝地毯就铺在这间奢华而富丽的书房里,两面墙边置有雕刻精美的桧木书柜,另一边的落地窗则垂着厚厚的纲缎帘幕,阻挡了一半的光线,但阳光已映亮了天花板上的垂挂水晶灯,投射下来的五彩晶光打在下方红桧木桌上那只以玉石雕琢的展翅飞鹰上,鹰眼更形犀利。

桌上一只烟灰缸里塞了好几根烟蒂,其中一、两根还有残余的火光,另外有根抽到一半的烟搁在上头,缓缓扬起氤氲烟雾,显示抽烟者心中的烦躁。

室内气氛不若窗外的明朗天气,而是充塞着凝滞的沉闷氛围。

“行!你真行!雷克南不要你,你竟干脆找人把他掳来史泰登岛,你疯了吗?”

金发蓝眼的法兰西坐在桌子后方的真皮座椅上,怒气冲冲的对着无法无天的掌上明珠咆哮。

“爹地,我是不平,雷克南可以跟个认识一小时的女人一夜情,我认识他六、七年了,他却从不肯正眼瞧我。”

与年近六旬的父亲一样有一头亮丽金发的丽娜双手环胸,一身鲜红色洋装衬托出她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漂亮的紫眸里窜着两簇怒火。“他在酒吧勾搭上的女人,我也找人揍了她一顿,将她理成光头,脸上划了几刀,看她以后敢不敢碰我的男人!”

闻言,法兰西怒不可遏的站起身来,走到女儿面前大声咆哮,“我真的是把你宠坏了,你都二十六岁了,男人不敢要你就是因为你的个性太激烈。”

她也大为光火的吼了回去,“男人不敢要我是因为你!因为你是黑帮老大,跟我的个性有什么关系?!”

法兰西瞪着跟自己长得一般高的女见,他真的会被她给气死,鹰帮的确是黑帮,而且在过去十年,是政商界人士听到就会畏惧的恶势力,然而这几年在他的努力转型下已漂白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