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铁定是疯了,要不,就是毒药在我身体里发作得太快,让我的脑子不清楚了。

不过,有一事我倒是百思不得其解——

他看着我的眼神,明明在述说着他知道我的动机,但他为何要放过我?

放过一个想杀了他的人,就像是纵虎归山一样,无疑是为自己找麻烦。

他,真的是个难以理解且极其可怕的男人。

在纽约,若提到治安可怕如布鲁克林区的,大概就是哈林区了,这一带因为居住着大批黑人和一些寻求政治庇护的中美洲偷渡者,所以到处充斥着毒品、枪械和暴力,通常一入夜后,为求安全,鲜少有人在街上活动。

到纽约来的观光客、游学生,抑或是留学生,也绝对不会选择住在此处。

戚小嫣是个特例,从到达纽约的第一天起,她就居住在哈林区。

对她来说,上述的一切根本构不成威胁。

她不怕死,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还会怕什么?

不过,让她选择居住在这里的最重要原因,是想低调一点。

毕竟,一个杀手来到纽约执行任务,如果居住在饭店里,难免让饭店的监视器拍到她的长相。

如果她真的成功狙杀了东方闻人,消息绝对会传得沸沸扬扬,若不低调些,她将如何全身而退?

戚小嫣合起了日记,推开老旧的座椅,伸伸懒腰,站了起来。

从昨天,在圣派区克大教堂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她已经整整二十几个小时没进食了,甚至连水都喝得极少。

现在,夜已黑,而她的肚子也频频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向她抗议着不人道的虐待。

戚小嫣很快的朝着窗外看了一眼,随即决定外出。

她得准备一些干粮,因为在她想到该用何种方法结束东方闻人的性命前,她最好少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