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负责带动会场气氛的雷枫樵一出现,更引来阵阵惊奇欢呼。
头戴棕帽,身穿棕色风衣,嘴上叼着根烟斗,分明是英国推理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镁光灯一阵狂闪。
可不一会儿,忽然有人感觉不对劲。
这造型帅当然是帅呆了,可似乎不像这款游戏里外表傻里傻气的男主角啊!
正当记者们想以此提问踢馆时,只见雷枫樵双手一扬,解开风衣,烟斗和帽子也随手一拋。
绒布格子衬衫,泛白牛仔裤,一副土到极点的黑框眼镜——居然便是游戏中男主角的造型打扮。
只是同样的造型,穿在不同人身上,效果硬是不一样,雷枫樵看来还是潇洒极了,帅气极了。
“雷,你不敬业。”一位与雷枫樵相熟的记者亏他。“人家请你来扮傻蛋男主角,你怎么还是酷得不象话啊?”
“咦?我看来还不够傻吗?”站在台上的雷枫樵皱起眉,眯起眼,对自己左看右看,上瞧下瞧。
“对啊,我看那边那个人还比较像。”一个女记者说,指了指一个躲在角落,头戴鸭舌帽,正注视着计算机上游戏书面的黑衣男子。
熟悉的背影一入眼底,雷枫樵一愣。
那家伙——怎么看起来跟他那个“御宅族”好友这么像啊?
黑衣男子研究游戏研究得专心,丝毫没发现自己成了众人注视的对象。
众人也很快遗忘他的存在,收回视线继续凝定风华万千的男主角。
雷枫樵也跟着收回目光,眼珠一转,忽然恍然大悟似的拍了拍额头。“我知道了,原来就是这里给忘了!”
“哪里?”众人不懂。
“这里啊。”他指了指额头。
“怎么?”还是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