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啊!我念幼稚园大班的时候,坐在我旁边吃棒棒糖的小女生,她后来很大方的把棒棒糖分给我……”话尾在朱劭亚的卫生眼中自动消音。
连幼稚园时候的蠢蠢恋情都会记得了,更何况还是高中时期。他跟她整整比邻而坐三年,加上他如此优秀,论外在或内在条件都是人中龙凤,没道理她会不记得他。
除非得了失忆症,要不然就只剩下一个解释……
“如果你现在遇到那个初恋情人,你会不会装作不认识?”
“看情况,情况一,我很落魄;情况二,她转变太大,已经不是我当初所喜欢的模样。”比如说变成一个小太妹啦!左右手各牵着一个流鼻涕的小鬼,背后还背着一个还在吃奶嘴的婴儿……等等之类的情况。
这句话又让朱劭亚陷入深思。
不知道是因为朱紫薇奇特的教育方式,又或者自恋是朱家的基因,在朱劭亚的认知中,只有别人暗恋他,他不可能暗恋别人;只有别人倒追他,他不可能去追别人,这对他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
而他的成长过程也一直印证了他的自恋,情书曾经多到要管家开两部车载运,只要有他存在的地方,女性们的目光不会有第二个焦点。
诡异的是,朱劭亚认定秦芹暗恋他的原因被他的记忆自动忽略了,他只知道在艾尔菲一楼大厅第一眼看到秦芹时,他就认出了她,而且十年来他始终相信她暗恋他。
是秦芹暗恋他,不是他暗恋秦芹,朱劭亚总是这么强调,没发觉这样的强调,多余得有点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他想,以他如今的声势、地位、条件,史凯歌所说的第二个情况当然是不成立了,所以唯一有可能让秦芹装作不认识他的原因就是——她觉得自己变得太多。太落魄,这让她害羞、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