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错。但是没有任何人喜欢自己的家人卷入危险之中吧?安祺就是她的姊姊,她的家人──赵怡之是如此认定的。她瞥了一眼後头的男人,也只能安慰自己,看样子他的伤势很重,不至於乱来。现在只祈祷这男人的身分不要太复杂了。
梁安祺看了一眼赵怡之纠结的模样,决定还是别告诉她这个男人的身分比较好。
回到家时,因为路上的耽搁,最後一缕夕照已经幽渺无踪,她们大老远就看见屋子里有火光和炊烟。
大概是知道这两个丫头老是为了省钱,在皇都吃点东西就当作晚餐,赵怡之的母亲通常会在这一天的傍晚前过来,做晚饭之余也顺手整理一下屋子。以前是顾忌着梁师父还在,她若过来操持家务会惹人闲话,三年前梁师父一走,这就成了惯例。
「我们回来了!」两人先把龚维忻抬进门,然後安顿豆子和车。
「有人受伤了?」赵大娘并不奇怪医所里来了伤患,只是那名伤患重伤的程度让她有点担心,怕两个丫头卷入了什麽纷争之中。
「伤势有点重,我先处理他,你们先吃吧。」
尽管梁安祺这麽说,赵大娘和怡之仍是熟练地在一旁帮手。
赵大娘将做好的饭菜在还温热的灶上盖好,叮咛怡之今晚留下来帮忙,又给两个丫头烧了足够的热水,才回家去。
白色木屋有一间给病患休息的小房间。安置了龚维忻,送走赵大娘,把怡之赶去洗澡吃饭,梁安祺没有休息地立刻开始处理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脏污,如果不是那鸡婆的丫头在一旁拚命催她吃饭,她可能还会乾脆饿肚子。
等到稍微能喘口气时,都深夜了。
赵怡之已经在她的房里先睡了,梁安祺索性便坐在床边,看着床上也许还得昏迷一整天的龚维忻。
他身上中了毒,幸好还难不倒她。
话说回来,这家伙的体魄和骨骼真是精实得让自小习医的她眼睛一亮──这就是爹以前常说的,练武的绝佳材料了啊!也因为资质好,这才能挺下来,换作旁人早就命丧黄泉了。
梁安祺想起第一次见到龚维忻时,也是陪父亲到皇都去看诊。
那时候她和父亲刚搬到这里安定下来,父亲的能力与名声很快就传到皇都,当然也因为皇都有许多珍贵的资源,父亲还在时每个月固定上皇都两趟,都会带着她。
梁羽会允许当时才十四岁的女儿在皇都自个儿探险;他不是为了让她受到严密的保护才带着她。在他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後,不得不结束长达八年、没有方向的追寻,在安平城外定居下来。他希望在自己离开人世以前,把女儿磨练得能够自食其力──把她交给某个男人当然也是一种选择,但是让他信任的男人在他过世以前一直没出现,更重要的是,只要他走了,在这个世界,女儿便无依无靠,连娘家都没有,教她在任何状况下都能保护自己远比找个男人托付更实际。
从小到处流浪惯了,梁安祺当时胆子也很大,头一次上皇都,自己一个人乱逛,良家妇女都不敢接近的黑街,她逛大街似的也就走进去了。
她的面貌很容易引来侧目,她早就知道了。但她并不想以母亲给她的容貌为耻,所以总是光明正大,抬头挺胸。父亲说过,不想畏畏缩缩地低下头,就要有足够的实力对抗想逼她低头的势力,她当然很清楚这一点。但她不知道在黑街,「杂种」也是一种「商品」,是会被抓到妓院去待价而沽的。
当她被四名混混包围时,心里想着,看来这次要不挂彩地全身而退,应该很难吧?父亲才不会问她遇到了什麽麻烦,只会问她:打赢了没有?
只要输了,就是蹲马步练拳练一整天!
那打赢了呢?要知道在父亲给她的标准里,只有全身而退不受伤才算是赢啊!她说她赢了,或者就算她真的打赢了,是没有用的!
所以,她真的很讨厌打架。
「各位兄弟,大家出门在外,何不给个方便,小弟刚刚看前面那家酒楼生意火旺,酒菜肯定是不差的,不如让小弟请各位大哥喝几杯?」梁安祺身上向来有男装也有女装,完全不伦不类,而且动作也大剌剌的,在外头遇到麻烦,就假装自己是男孩子。何况花钱消灾,绝对比练拳练一整天好!
那四名地痞你看我,我看你,忍不住一阵嗤笑,「小姑娘,少装模作样,我们哥儿们刚吃饱,你识相的话想陪酒倒也可以,不过要换个地方。」
「我没胸没腰没屁股,你们会赔钱的。」她梁安祺从小就出来混,第一课学的就是能屈能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