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凌曦一身绛红雨丝锦常服迎客,“把这里当自己家,不用客气,也不用担心有外人,这座公主府除了奴仆之外,就只住了我一个镇日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加上你们两个也仅仅是从非常冷清变成很冷清罢了,所以千万不用拘谨。”

凌曦说的是事实。

有时凌隆忍不住想,这小子爱凑热闹,贪冒险的性子,大概是太寂寞了吧。

父亲长年镇守东北,凌曦成年后这座公主府几乎只有他一个主人,换作别的贵族老早纳了好几房小妾一母亲那边的亲戚,还会管他的除了舅舅今川王,就是太皇太后了,这两位长辈想尽各种方法塞女人给他,但他总是有办法泥鳅似地推掉。

问他为什么?他说若要找女人,才智当然要匹配得上他,庸脂俗粉只会扯后腿;性格也要出众特立,才能陪他一块儿兴风作浪啊!

更重要的是,他的二十八宿与好友兰玺的下属,就有不少在达官贵人身边伪装成小妾的眼线,女人能搞的破坏太多了,他可不会笨到自找麻烦。

父亲那边的长辈不管他,只希望他真能找到心灵相依的伴侣,凌家比较常做的就是让他回翡翠山庄走走,或让家里的人来陪他住上一段时曰。

“让你回青阳城得三催四请,到北方去跟四叔住你又嫌闷。”凌隆忍不住吐槽道。

“你不懂啊,京城才有热闹看,青阳城等我养老时再搬也不迟。”至于回东北的将军府跟父亲住就算了,无聊会杀死他!

凌曦笑咪咪地道:“好啦,我不当电灯泡了,今晚我有个饭局,会在外面吃,但你们院落可以开小灶,不合胃口的话尽管再叫大厨房上菜,整座宅邸你们都能随便逛,但是逛到我院子要小心了,机关很多,呵呵!”

电灯泡?裴锦之曾在凌隆嘴里听过这个词,以为只是凌隆胡扯,怎么连凌曦也脱口而出?

“我已经吩咐商号的人过来。”凌曦笑得有些暧昧,“皇商的货不只是最上乘,外头千金难买,锦之看上了就尽管开口要吧,反正堂哥的田产多到他管不动,凭他的懒散也是迟早要荒废,你替他多花一点还更实际。”

在裴锦之的错愕与无语当中,商号的总管已经领着人进到公主府,照凌曦的吩咐,将号子和仓库里所有女人家的饰品衣服布料,全都搬出来——诺大的前院与偏厅都摆满大箱子,后头还有马车在卸货,这些还不是全部。

“慢慢看,反正有三天的时间,一件件仔细看也没关系,绝不会有人催你,或是要你别挡着他们做生意。”

裴锦之涨红脸,怀疑她过去逛那些铺子,却窘迫地碰了一鼻子灰时,都被看在眼里。

凌曦这招让凌隆有些佩服。

他相信光是这些货,锦之这丫头在看完前都不会想出城去招惹瓦西里的眼线。

商号总管眼色好,知道凌隆是贵客,总是鼓吹裴锦之看上眼的就试穿,还让人取来一面玻璃镜,唤来四个手脚利落的穿衣与梳头婢女,帮她更快换好一套衣服并且做出搭配,这简直大大满足裴锦之爱美的心思——不管她有没有钱买,更不打算如凌曦所说,理所当然地花凌隆的钱,只是看着镜子里久违的,自己扮得美美的模样,很少有女人不开心。

当然这也让凌隆在百般无聊中好歹能一饱眼福。

嗯,虽然他觉得这丫头最好看是在他身下时……呵呵!

身为男人,在这种场合多半觉得无聊,不过为了裴锦之能乖乖待在安全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高兴,这也就够了,他只负责观察这丫头对正在看的东西喜不喜欢,然后给总管一个眼色,让他记在帐上就够了。

到了用饭时,裴锦之总算觉得过意不去,讪讪地表示她看够了,劳烦大伙人花大把时间却只是陪她看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让她过意不去。

若不是真的太兴奋,她早就该适可而止。

“我是无所谓,”凌隆更怕她想跑出去,就当自己在欣赏风景也不错。“不过人家也是大老远地把仓库和店铺里的货搬过来,你也不用客气。”他这金主都没在客气了。

“是啊!”商号总管连忙道,“姑娘若想晚上或明后天再看也行的,主子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这三天都待在公主府由两位贵客差遣,下人房和食堂也早都备好了三天的份,除非宫里的娘娘们召唤,否则我们也是在这儿待满三天才走。”

凌曦的大方真让裴锦之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她不知道这三年来,她其实一直都被默默护在羽翼之下。“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也没有钱买,这样让你们白忙实在过意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