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顺便说一下,ester竟然是收养的孩子……说起来话长,uy催我上床睡觉了。明天再说。
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晴
关于收养这个事情,我是这麽跟ester说的——如果你的爸爸妈妈还不知道你知道,那麽你最好就当作什麽都不知道,等到他们亲口让你知道。我也不知道ester能不能理解我的话,毕竟她才八岁。对,ester比我大一岁。我刚刚才意识到这个问题。
ester看上去还有点小小的兴奋,一副“我终于知道为什麽是这样”的模样。好像给她妈妈非让她刷过牙才上床、不準多吃一口冰激淩、不準看电视上网超过一小时……这些“超级变态的规定”找到了合适的解释。
ester是听她父母的朋友们聊天才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你看,偷听真不是个好习惯。ester最喜欢偷听。我早说过了,躲在卫生间里听别的女生谈论curley小姐、dylock小姐,或者听老师们谈论私事,都不是好习惯,让她改掉。可她从来没有听进去,还总是要和我说一说,就算我说不想听,她还是会一个劲儿的说。女生嘛,就是这麽八卦。这本来也没什麽,可是你看现在。
ester说她决定了,要去找她的亲生父母。她已经準备好了要带的东西,随时都可以离家出走。
我问她都要带什麽?
瞧她说的:“我的芭比……芭比的衣服……去年圣诞节奶奶送我的娃娃香水……dolly做的肉丸三明治……你说呢,这些行不行?”
她连出门需要带钱都不知道,更别提还会想到她是不能走着去洛杉矶的了。哦,据说她的亲生父母住在洛杉矶的一个什麽地方。
我说你需要机票。
她这回才想起来,说:“可是航空公司不会卖票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