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她短發留得短,是那些年流行的小男頭,胸部也沒發育。
那人還以為她是個男孩,不避嫌的將她一把抱到他的機車後座上去坐著。
然後,她坐在他身後,他點燃引擎,騎那輛亮銀機車,帶她圍著東塘縣城轉瞭一圈,當時的她在陰暗的像牢籠的機車鋪裡呆瞭太久,其實已經很久沒有機會能好好看一次落日,見一次花開。
“你能給我買個冰淇淋嗎?”機車路過縣文化館旁那個以前她最愛跟阮嶼去買零食的雜貨鋪,她問闊少爺。
她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反正翁雲霞這麼叫他。
“小孩吃的。”闊少爺回答。
“可我就是小孩啊。”她說。
“為什麼我要給你買?”闊少爺問。
“我不是跟你走瞭嗎,以後你得對我負責,我跟你瞭。”她照著翁雲霞平日裡跟阮淩正說話的嬌媚方式碰瓷他。
女人對男人撒嬌的時候就該這樣,用最乖的模樣,說最為難他的話,把他吃得死死的。
那時候她才十三歲,骨瘦如柴,羸弱不堪,煞有介事的說這種故作嫵媚,隻有狐貍精才會說的話,把許久都沒笑過的他給逗樂瞭。
“我給你買,你吃完,告訴我你媽跟你哥在哪裡,我把你送到他們那兒去。”闊少爺說話聲音很好聽,正處於變聲期。
粗喉結卡在長脖頸,上下滑動,帶磁聲線掠過,帶來猶若風過樹葉的清新。
“我媽生病瞭,動瞭大手術,在醫院住著,我哥在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