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格陵。”
他抚摸着裹了小羊皮的胡桃木把手,心想,啊,她有戒备心。否则早就发现自己一双运动鞋踩在当年最爱的那张海雷凯地毯上了。
“我记得你说过,想做个牧羊女,可是你又喜欢吃魁北克的枫糖。住的地方房间不能太大,因为你怕空旷;但是游泳池又不能太小,因为你喜欢游泳。”
他面前的美人看来有些急躁,紧紧锁住了两条眉毛,拼命忍耐。为何要东拉西扯,这不是何祺华的风格。
“说重点。”
“嫁给我。”
“绝不。”
他紧接着她的话尾求婚,一点喘息的余地也不留;但薛葵料定了他会这样说,即刻厉声拒绝,整场意料之中的对话,仅仅持续了一秒半。车子依然在缓速前进,滑入繁华夜色,画一个圆,从起点回到终点,毫无进展。
何祺华从鼻腔里吭了一声。格陵百分之六十七的动力来自可再生能源,绿化覆盖面达百分之九十五,空气极其清新,陪她的那段日子通体舒畅,百病全消,再回到北京,竟然患上鼻炎,十年以来只赖于一只鼻孔呼吸,要慢慢习惯。此番再度踏上格陵的土地,病情还是毫无起色。
他想,多住些日子,可能会好些。
“葵葵,我们都没老。所以这中间的十年,应当消失。在我的身边,你可以随心所欲,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永远做十五岁的薛葵,有周身的缺点也没关系,这个世界上,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也不会有人比我更能包容你。”
真好听。他总是一语中的,知道她害怕什么,需要什么。可她为何却在拼命地想那个不愿意结婚的卓正扬,希望他此刻就在身边,握着她的手,给她一点反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