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是自己做的,她从来不诉苦。
然而,坐在这里,望着对方,她忆起自己刚到国外时的狼狈,怨气忽然翻腾上来。
当年的事,眼前的人才是罪魁祸首。
李明澜没了好口气,翘起腿,向后挪椅子:“你有什么事?”
不等他开口,她又说:“我先说好,你如果要弄死,我要先踩着我男朋友的尸体过去。”
“李明澜,你劈腿。”
她莫名:“你胡说什么?”
“我们之间没有说分手。”他一字一句,居然理直气壮。
她想起的却是,第一次约会时,他们就已经道过分手,一人说一回,很公平。
而且,五年前,她让哥哥去做了个了断。
“李明澜,你的男朋友是第三者。”
“说分手已经是多余。孟泽。我现在过得非常幸福。”她脸上甜甜的笑就是证据。
“他比我好。”
“当然了。”李明澜恍然大悟。孟泽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养成了极强的胜负欲。难怪他听见她有男朋友时,这般不甘心,他是不甘心自己输了。
“良禽择木而栖。”她睇着孟泽,“我的男朋友英俊多金,我随便混了个文凭,出来找不到工作,现在什么都不干,全靠他养着。”
孟泽的脸都黑了。
李明澜还觉得不过瘾,倾身向前:“瞧瞧我这吹弹可破的肌肤,都是我男朋友的金钱堆起来的。”
才怪。
她累得很,凭的是母亲遗传的天生丽质。而这么杰出的先天条件,当然是能用来吹牛的。
她把脸送上来,孟泽就不放过,抬手一捏,揪起她的脸颊。
“哎呦。”她叫一声,“孟泽,我疼,你个混蛋!”
他也倾前,手上松了松,但也不放手:“李明澜,你浑身铜臭味。”
李明澜扯起他的脸皮:“我就要男人养我一辈子。”
服务员经过,就见着一男一女互相揉捏对方的脸颊。
一个面无表情。
一个龇牙咧嘴。
彼此不甘示弱。
是李明澜先忍不住。她脸上的肉比孟泽的多,红得也比他的快:“你快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