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发下,是难以忽视的高挺鼻梁,他抿着薄唇,握着杯子的手骨节分明。
泡芙感觉到他的存在,趴在陆宜怀里,不肯起来。
林晋慎踩着拖鞋走过去,高大的身形,给低处的人跟猫些许压迫感,直到他到中岛台,才有所缓解。
他摁过按键,水流声响起,灌入杯内。
陆宜低头,去捏泡芙的脸,睁着圆眼睛,可爱到让人心都化掉。
林晋慎的声音忽然响起,问:“它叫什么?”
“什么?”陆宜没听清。
“它叫什么?”林晋慎略抬下颌,重复第二遍。
好似幻听,他竟然对泡芙感兴趣,陆宜将泡芙抱起来,介绍说:“它叫泡芙,因为它背部大部分是黄色,肚皮这是雪白的,就像是夹心泡芙。”
泡芙,一种甜品。林晋慎第一次才将这只猫跟它名字对上。
它现在被抱起来,还被当众露出柔软肚皮,它呆呆地睁着眼,乖巧又可爱。
难得林晋慎对泡芙感兴趣,陆宜把握住机会,试探性地问:“你要不要摸摸它,它很乖的,不会咬人。”
林晋慎撩起眼皮。
陆宜弯唇,眼里是熠亮的光,有着希冀的意味。
她希望他们以后能友好相处,这样泡芙不会每次像老鼠见猫躲起来,也许,还能上二楼,扩大它的活动半径。
停顿片刻,林晋慎说:“……我不喜欢猫。”
“可以先试试,它脾气很好的,而且毛很软。”陆宜听出他语气里并不如以往坚定。
水接满,林晋慎摁暂停键,迟疑几秒,他将水杯搁置在餐桌,抬腿走来。
他一靠近,泡芙就缩回陆宜怀里,立着耳朵,警惕地望向他。
陆宜说:“泡芙有点怕你,你可以拿猫条诱惑它,它是个吃货,只要你手上有吃的,会主动靠近你。”
林晋慎居高临下,对上泡芙的眼睛,在考虑有无这个必要。
思考间,手指被握住,轻扯了下。
就好像心脏被牵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