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他的腋下,陈沫沫认真地低头看着地,一个不留神,错失了金世成嘴角得意的笑容。
他早已今非昔比了,他的体弱多病,那是过去了;在他去了美国以后,他就焕然一新,脱胎换骨了。
他努力运动,每天跑步跑到他无法呼吸才会停止,伏地挺身做到他的手臂撑不起来为止。
陈沫沫握着他的手臂,心里有种古怪,明明是瘦骨嶙峋,没什么质感的男人,现下手臂上是二头肌,小腹上虽没有六块肌这么夸张,不过也相差不远了。
俯下身子,金世成深深地闻着陈沫沫散发着幽香的黑发,有多久了,怀里这具软香温玉让他好怀念!
感觉耳畔传来沉重的呼吸声,陈沫沫抬头一看,一张俊脸近在咫尺,让她狠狠地抽了一口气,质问道:“你干什么!”
天哪!她居然没有推开他,只是在嘴上问问,真是丢脸死了,她应该推开他的,可推开他,又会担心他会晕倒。
果然,女人的名字叫脆弱呀!她太容易心软了,她以为经过这么几年,再一次遇见他,她能镇定淡然,没想到呀,她还是避不开以前养成的习惯,还是说,这么多年来,她对他的感觉一直没有变吗?
不!她不能接受,从前的心魔一直存在心中无法抹去,让她如何能毫无芥蒂地面对他,无怨无悔,她做不到!
“我……”金世成偷香不成,反被抓到,心里一急,只能无辜地说:“我好难受!”
陈沫沫不是白痴,知道他是无病呻吟罢了,可是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她舍不得,也做不出。
“我先扶你坐下。”陈沫沫让他安坐在桌椅旁,然后往厨房走去。
金世成摸摸额头的汗水,夭寿哦!他早已经不是以前的他了,为什么一紧张还是会流汗呢?他以为自己早就改掉这个习惯了。
当初为了能更快地接手金氏集团,他排除万难,连自己那懦弱万分的性格都给丢在角落里去了。
若是高中同学会的话,怕是没人能认出他了,他的改变的真的太大了,陈沫沫将粥倒进碗,不时分出一些心思。
现在的他,外貌由原先的奶油小生变为了菁英美男子,不仅如此,温柔的眼神也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双老练深沉的眼神。
她微微转了转头,便看到他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她的居所。